金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进村审理非法狩猎案:严打违法行为 守护禁猎区生态

问题: 金山区位于上海西南部,与浙江嘉兴接壤,湿地资源丰富,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近年虽已明令禁止,但非法狩猎、捕捞野生动物仍有发生。本次审理的阳某某非法狩猎案,反映出部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不强、对禁猎政策理解不到位等情况。 原因: 本案具有代表性:案发地处沪浙交界,两地均为全域禁猎区。审判长庭审中指出,被告人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捕猎野生鸟类,已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涉及的规定。调查显示,类似案件多发与多重因素有关,包括对违法成本判断失准、传统猎捕习惯仍有残留,以及基层执法与普法覆盖存在薄弱环节。 影响: 此次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乡村“生态学堂”,形成了较强的示范效应。一上,以真实案例对潜违法行为形成警示,明确“禁用工具”“禁用方法”等法律边界;另一上,通过“现场审判+普法宣讲”的方式,提升基层调解员处理生态类纠纷的能力。数据显示,金山法院近三年审理的21起非法狩猎案件中,约80%的当事人存“不了解法律而触法”的情况,凸显加强普法的紧迫性。 对策: 廊下镇司法所负责人表示,将建立三级联动机制:一是依托“生态学堂”平台,每季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二是联合农业部门组建野生动物保护巡查队;三是开发数字化普法工具,通过案例动画、法律问答等形式定向推送禁猎政策。法院上将深入完善“巡回审判+”模式,推动生态司法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 前景: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推进,巡回审判有望成为生态法治教育的常态化举措。专家建议,长三角地区可借鉴金山做法,建立跨省界协同执法机制,通过统一裁判尺度、共享监测数据,织密区域生态保护法治网络。下一步,上海将把生态案件审理纳入基层治理考核,推动形成“预防—惩处—修复”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生态保护既需要政策与监管,也离不开法治约束和公众自觉。把法庭开到村里——把法律讲到群众身边——既对破坏生态行为划出清晰红线,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做法。守住禁猎底线、维护万物共生,不仅是对自然的承诺,也是对高质量发展底色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