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到底谁说了算?

法治政府建设这事儿,咱们得知道点门道。今天先说说第121至130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到底谁说了算?当然得是制定它的机关负责解释。不过县里或者市里出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干活的工作部门也能替它把这事给管了。但议事机构、临时机构或者国企,那是绝对不行的。 公平竞争审查是谁来管?主要就是行政机关和那些法律、法规授权的管公共事务的组织。审查的范围就是他们起草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各种规定和政策措施。 那《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在这块儿有啥新规定?一是各部门自己出台的政策措施,得在起草阶段就把审查做了;如果是几个部门一起搞的联合政策,那就由牵头起草的那个单位负责在起草阶段审查。二是如果是政府层面要出台或者拿到人大常委会去审议的政策措施,那就由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带着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审查。三是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得听听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涉及公众利益的还要听听社会上的声音。 当事人如果不被处罚了,还能教育吗?当然得教育。要是要处罚了,得提前告诉人家什么事、凭什么罚、有什么法律依据,还得告诉人家能说、能辩、能听证这些权利。 如果没告诉人家这些权利有啥后果?那就不能处罚。怎么对待人家的陈述和申辩?得好好听着,对提出来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得复核一下。要是人家说的对了,那就得采纳。千万别因为人家吵吵两句就给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程序有几类?就两种,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什么样的情况能用简易程序当场决定处罚?违法事实特别清楚还有法律依据,对公民罚两百块钱以下或者对法人罚三千块钱以下的警告之类的。法律有别的规定按法律来。 现场拍照取证要注意啥?照片上得写清证明啥、啥时候拍的、在哪拍的、谁拍的、还有执法人员是谁这些信息。当事人得签字确认,如果人家不签,执法人员得写清楚情况。如果当事人连文字记录都不签字咋办?执法人员在文书上备注一下情况并签字盖章,最好用录像的方式记录下来。 执法人员出门要不要亮证?那必须亮出来表明身份啊。执法的时候几个人才行?调查检查还有强制执行的时候得两个人以上才行。 两个部门都管这事儿咋办?谁先立案的谁管。要是有争议怎么办?商量解决吧;商量不成就找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谁来管。 什么情况下证据可以先登记保存?证据怕坏了或者以后不好找了的时候,领导点头同意就能先登记保存下来。而且必须在七天内处理完这事。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要咋填?得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样子写清楚并标明处理结果;当事人确认签字;执法人员签字盖章;处理结果七天内得出来。 违法多久以后不追究?一般两年内没被发现就不罚了;要是涉及生命健康、金融安全还有危害的话就延长到五年;法律有别的规定除外;这个时间是从犯错那天开始算的。 同一个错能罚两次吗?绝对不行!一次罚完就得了。一个错触犯好几个法律规范咋办?哪个罚得重就按哪个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