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卖淫秽物品获利24万被判缓刑

近期,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就一件涉案金额高达24万的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徐某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违法所得和拍摄设备悉数没收。这件事让很多人感到震惊和惋惜。徐某原本是一位28岁的女教师,却因为收入微薄动了歪脑筋。她在社交群里用“阅后即焚”的闪照吸引男性顾客,贩卖自己拍摄的裸照和私密视频,每份价格199元或299元。半年时间里,她竟然获利超过24万元。 徐某一直以为“卖自己的视频不犯法”,结果民警找上门来让她如梦初醒。法院最终判定她犯有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很多人对于卖自己的私密视频是否犯法存在误解。《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物品属于犯罪行为。不管内容涉及的是自己还是别人,只要具备淫秽物品性质并且以营利为目的传播就是违法。 有些人觉得赚了24万判缓刑还算轻的,实际上这个数额已经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一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徐某的获利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法官之所以给她缓刑判决是综合考虑了她如实供述、退赃及预缴罚金等情节。 这些年类似的案件屡见不鲜,许多人因为法律知识欠缺而犯下大错。第一个误区是以为自愿拍摄就不会违法;第二个误区是认为在网络上销售无人知晓;第三个误区是认为赚快钱无需付出代价。事实上现在网络巡查力度很大,“阅后即焚”等技术手段并不能确保安全。 徐某的经历给我们敲响警钟:赚钱没错但绝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她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说自己被钱冲昏了头脑,24万跟她的未来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大家应该明白法律不会因为视频主角是行为人本人而网开一面。 最后想问问大家:现在的网络监管对这类行为打击力度够不够?如果你身边有人动了赚快钱的心思你会怎么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