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东中路窨井盖被井盖磕坏,车主:这是弱电设施的事儿

紫牛热点的朋友们,咱们聊聊在南京江东中路的事儿。一辆车原本开得好好的,3月11日上午10点多,驾驶员郭一鹏正开车由北往南跑呢,结果就在快到国金中心那儿,车一压到窨井盖上,就听见“咣”一声响。郭一鹏赶紧靠边停车一看,哎呀妈呀,右前轮的侧面被井盖给磕坏了。车主当时心里那个气呀,一条轮胎少说也要2500块钱,这让自己掏钱修也太冤了吧?所以她就在3月18日发了条微博吐槽这事,说她已经找过12345反映情况了。 到了3月19日扬子晚报的记者过来采访她的时候,车主越说越气愤。当时雨下得特别大,为了找证据她都跑到交警大队去调监控录像了,后来还专门去江东中路拍了那些下沉的井盖照片。这一圈折腾下来找了市政部门问问情况,市政这边倒是推得干脆,说不归他们管,这井盖是水务部门的。结果等到水务部门来了人把井盖撬开一看,人家又说这是弱电设施的事儿。 现在车主要不就是等着这12345和报警那边的流程走完看怎么赔偿呗。反正车子受损是个大问题,这时候大家倒是能吸取点经验教训: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留个心眼儿,把事发时的视频保存好;再拍一拍那下沉的井盖样子、车子受损的地方和现场的全景图;要是还不行的话就赶紧联系交警开个事故证明。 法律这块儿其实也说得挺明白的,《民法典》第1258条第2款规定得很清楚:窨井等地下设施要是把人伤着了,管理人要是拿不出证据说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那肯定就得赔钱。所以车主以后还得想办法去查查这条道路的产权归属到底是谁家的管的。 如果实在查不清楚或者对方推脱责任不给赔偿怎么办?那咱们也别光干等着生气了,直接走司法程序起诉吧。这可是咱们老百姓维护自己权益的正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