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的纠纷得好好商量着来解决

商铺相邻的时候,共用的通风、排水等公共设施使用起来特别容易产生矛盾。这次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案子,就很好地把这种矛盾处理好了。2022年,曹某和孙某在两家相邻的商铺里经营奶茶店和火锅店。因为共用排烟管道的事情吵了起来,曹某在2022年6月同意了火锅店的管道从奶茶店室内通过。但是到了2023年3月,奶茶店觉得有油烟味了,就直接把共用的烟道给封堵了。这下可好了,孙某的火锅店排烟系统完全坏了,生意没法做,只好退租撤店。他找曹某赔装修损失3.7万元,结果曹某说是他先装的排风设备不对头。房山区人民法院觉得曹某直接封堵烟道很不对头,这是在侵犯别人的权利。他们认为共用烟道是餐饮商户必须用的设施,要是随便堵住了肯定会让隔壁没法做生意。关于赔偿数额,法院给了2.2万元。曹某不服上诉了一遍,但还是维持了原判。这事儿告诉我们,邻里之间的纠纷得好好商量着来解决。 “以邻为壑”、“以堵代谈”这种做法行不通。法官还说了,邻里之间本来可以互相帮忙的,共享客流多好啊。遇到纠纷的时候还是得找物业、找组织帮忙调解才是正道。这个案子不仅把法律条文讲清楚了,更是在教我们怎么做人做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