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条措施强化数字经济企业培育,国资创投考核更聚焦独角兽、瞪羚企业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福建省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先行地,有如何深入培育和壮大创新型数字企业的课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十条措施,正是对该问题的系统性回应。 措施的核心于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通过定期举办政银企数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送数创企业信息等方式,强化金融供需对接,为创新企业打通融资渠道。这一做法旨在解决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让更多优质企业获得资本支持。 在考核评价机制上,措施提出健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投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基金与省级数据主管部门投审会商机制。更为关键的是,将投资培育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的情况纳入国有创业投资考核体系。这一创新举措改变了传统的投资考核方式,不再单纯看投资回报率,而是将培育高成长性企业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国有资本更加积极地投向意义在于战略意义的创新企业。 在风险管理上,措施建立了尽职合规免责机制。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跟投国家级基金、优质基金管理机构领投的数创企业项目时,依法依规适用免责机制,这为投资机构消除了后顾之忧,鼓励其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措施还创新了让利机制,允许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投资人事前约定,政府出资可按不低于基金净值或原始出资额加门槛收益率的价格提前让利退出。子基金清算时,政府投资基金可向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适当让利,最高不超过政府出资部分收益的50%。这一机制的设计充分说明了政府资本的引导作用,通过让利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投资合力。 从更深层看,这些措施反映了福建省在新发展阶段的战略选择。通过完善投资考核体系、优化资金配置机制,福建正在构建一个更加市场化、更加高效的创新企业培育生态。这不仅有利于数字经济独角兽和瞪羚企业的成长,也将为全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新的动力。

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如何让金融精准支持创新始终是重大课题;福建此番制度创新的深层价值,在于打破了国资管理"防风险"与"促创新"的二元对立,通过重构考核指挥棒推动资本与技术的深度耦合。当更多国有资本投向创新的"星辰大海",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础必将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