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刚过,深圳市民张某就把长途自驾的计划付诸实践了。他通过一个网络平台发了帖子,详细列出了从深圳到新疆、整整32天的自驾行程、路线和费用均摊办法。新疆那边的赵某看到后主动报了名,双方在社交软件上又反复确认了行程细节。为了让大家心里更踏实,张某还特意给赵某发了一份《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赵某在收到这份声明后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旅程开始后,大家一路开到了新疆,马上就要开启七天的徒步活动。可就在这时,赵某因为体力吃不消,既没有去集合点报到,也没有提前跟团队说一声,就擅自要求拿回行李并退出剩下的旅程。这让大家的计划全被打乱了。张某作为组织者不得不临时调整安排,缩短了旅程,还放弃了原来的自驾返程计划,改坐飞机回深圳。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不少额外费用,包括机票钱和车辆异地托运的钱。回到深圳后,张某就跟赵某商量赔偿的事。但因为大家说法不一致,后来又找了警察调解也没谈拢,最后张某只能把赵某告到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次纠纷的核心是看双方是不是有合法的合同关系,还有赵某到底违不违约。法官说张某发的招募帖内容很具体清楚,赵某加入的行为就说明他同意这些安排和分摊费用的方式。特别是那份免责声明,虽然不像正式的商业合同那么严格格式,但里面写了活动形式和责任分担这些核心条款。赵某拿到这份声明后没有异议,就意味着他得受这个声明的约束。所以说两人之间其实已经有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法官还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的诚信原则,签约的人都得按约定办事。赵某在旅途中突然离队既没有正当理由也没提前通知团队,这不仅违反了免责声明里的具体约定,还破坏了大家出门一起玩本来应该有的那种互相帮助和信任的基础。再说他这一走还给张某带来了实际损失,比如行程被迫缩短带来的额外费用。在责任认定上法院支持了张某的主张。不过也提到那个声明虽然说了离队要自己担责但没写明具体赔多少钱或怎么算违约金。而且张某在打官司的时候也没能拿出证据证明损失到底有多少。 基于这种情况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了自由裁量权。考虑到旅程少走了几天还有交通方式变了导致的合理费用增加等因素,最后判赵某给张某赔偿经济损失一共2600元。至于张某提出的其他要求法院没有支持。这个案子的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在网上找伴儿玩的时候通过社交平台达成的具体约定和免责声明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大家说话得算数。现在那种拼着一块儿出去玩或者拼着坐车因为灵活又省钱很受大家喜欢。 不过因为组织比较松散责任约定也不太清楚容易引发纠纷法官借这个案子提醒消费者出去玩之前最好跟同行的人签个内容详细的书面协议把行程安排、钱怎么花、怎么退出还有谁赔多少钱这些都写清楚了。另外平时聊天记录或者付款凭证这些证据也得好好保存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合同示范文本库”里面有很多现成的范本可以参考只有把这些都放在法律框框里弄得明明白白了结伴出游才能真正变成一段轻松愉快没有烦恼的旅程而不是为了打官司才闹起来的麻烦事儿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