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核准温州明家跨境电诈暴力犯罪集团案11名主犯死刑并依法执行

一、犯罪事实 以明国平、明珍珍为首的家族式犯罪集团自2015年起在缅甸果敢地区建立多个犯罪窝点,形成集电信诈骗、非法拘禁、故意杀人于一体的犯罪网络。集团通过武装庇护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实施系列暴力犯罪,涉案资金规模达100余亿元,造成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人受伤。 二、犯罪特点 该案呈现三个显著特征:组织结构严密,形成家族核心与专业分工相结合的运作模式;犯罪手段残忍,对涉诈人员实施极端暴力控制;跨境作案特征突出,利用中缅边境地理条件逃避打击。犯罪集团还通过开设赌场等方式洗白非法所得。电信诈骗活动波及全国多地,大量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三、司法处置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诈骗等十余项罪名判处11名主犯死刑。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经严格审理,确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核准死刑判决。整个执行过程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四、启示与展望 此案的成功侦办和审判说明了我国司法机关打击跨境犯罪的坚定决心。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正构建更加严密的跨境犯罪打击体系。未来需更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司法协作,共同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明家犯罪集团案的依法处置充分说明——无论犯罪分子如何逃避隐匿——我国法律的制裁终将追及。此案件也提醒全社会提高对诈骗、赌博等犯罪的警惕,远离非法活动。我国司法机关将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有组织犯罪,健全打击跨境犯罪的机制和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