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浮现:新型消费欺诈冲击市场秩序 今年4月起,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等地陆续接到多起消费投诉。多名受害人反映社交软件结识异性后,被引导至特定场所进行高额消费。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这些场所售卖的所谓“进口高档酒水”实际为成本不足10元的劣质饮品,单笔消费常达数千元。 二、犯罪特征:团伙作案更趋“套路化” 该犯罪组织分工明确:2名男性负责场地租赁、酒水采购及反侦查安排;5名女性成员伪装成“单身女性”,在多个社交平台筛选并接近目标。据办案民警介绍,团伙多选择工作日下午作案,利用受害者碍于情面不愿当场争执的心理实施诈骗,半年内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 三、执法突破:数据研判与传统侦查并用 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7名嫌疑人活动轨迹,并调取全市126家娱乐场所近三个月经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多条异常交易记录。有一点是,主犯卿晨璟靓在警方发布通缉令后48小时内主动投案,显示出信息化追踪与公开震慑的叠加效果。 四、长效治理:推动公众参与的防控机制 绵阳警方推出“三级悬赏”机制:提供行踪线索奖励1000元,协助定位奖励3000元,直接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奖励5000元。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娱乐场所“黑白名单”制度,对存在价格欺诈的商家实施联合惩戒。数据显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同类警情环比下降67%。 五、行业警示:消费安全需要多方共同守护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集中暴露出三上问题:网络社交平台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小众娱乐场所监管存在盲区、部分消费者防范意识不足。建议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修订,将“诱导消费”更明确纳入商业欺诈范畴。目前成都、德阳等地已启动娱乐行业跨区域联合巡查机制。
打击“酒托”式诈骗,既是守住群众“钱袋子”,也是维护城市诚信消费环境;面对不断翻新的骗术,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需要同步推进;公众提高警惕、经营者依法经营、部门协同监管,才能压缩违法空间,让消费更安全、更透明、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