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日,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54岁的民警王余馥在上班途中遭遇袭击;一名歹徒从背后开枪将其击倒,确认其仍有生命迹象后再次补枪,随后抢走配枪逃离。这起案件被称为哈尔滨"9·2"杀害民警抢枪案。经鉴定,作案使用的是一把"六四"式手枪,与1987年12月22日哈尔滨司法系统干部吴振亚遇害案中丢失的枪支吻合。两起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恶性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这起重大刑事案件不仅是对公共安全体系的考验,也为完善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在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如何通过科技和制度创新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变,是建设平安中国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案件的警示意义将长期为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