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视频闹得挺火的,店里的电器坏了,老板叫了个维修师傅。师傅到了现场,捣鼓两下就说要1000块才肯修,老板嫌贵就不想修了。师傅这时候伸手就要50块上门费,老板当场就急眼了,觉得自己没白跑一趟,反而要被收50块,这不就是抢钱吗?这事儿看着简单,其实背后还有不少法律问题呢。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首先,你觉得这个上门费该不该给? 先说“事前有没有说”。很多维修师傅觉得,行规就是上门就要收钱,大家默认都知道这个规矩。但是法律可不认“行规”,认的是“约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知道服务的真实情况和收费标准。如果你请师傅之前,他压根没提过上门费这回事,到了现场再开口要钱,那就是侵犯你的知情权了。反过来说,如果他在电话里明明白白说了有检测费或者上门费,你答应了,那这个钱你就得给,毕竟你们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所以说清楚了事先的约定才是关键。 再来说说师傅的劳动付出能不能白跑?法律上讲究的是有没有提供服务。有人说:“师傅大老远跑来一趟不容易啊!”这话确实有道理,但是也要看他到底有没有干实事。如果他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就吓跑了客户,那这50块钱肯定不能给;如果是检查完了设备还给出了方案才报价的话,那还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不仅要看到人来了,还要看他干了什么。 还有一个观点就是客户嫌贵不修算不算浪费时间?很多人觉得客户叫人来了又不修就是浪费别人时间。但法律上的观点不太一样。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一种服务合同。你叫师傅过来帮你修东西就是为了完成工作交付成果,所以你如果不满意价格或者不准备修理的话合同就没成立。你也没义务承担他的商业成本。 其实这件事的本质是信息不透明导致的矛盾升级。50块钱确实不多但是之前没说清楚谁愿意给呢?所以建议大家在叫维修师傅之前多问问清楚收费标准和各项费用情况这样就不会发生事后扯皮的情况了。维修师傅也不要拿所谓的行规来搪塞顾客事先说明收费情况是对顾客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啊!最后给大家留个问题: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评论区聊一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