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周军律师讲了一个关于执行监督的问题,内容挺有意思的。如果执行法院不给检察院面子,还是不纠

最高检周军律师讲了一个关于执行监督的问题,内容挺有意思的。如果执行法院不给检察院面子,还是不纠正错误怎么办呢?这时候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执行法院直接拒绝纠正;二是形式上做了些表面功夫,实际上还是没解决问题。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走三条路子寻求救济。第一条路是继续找原来给法院发通知的检察院,让他们再盯着法院,催促法院纠正错误。这也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当事人可以把法院不回应或者依然违法执行的材料准备好,写个申请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核实后,会再次给法院发督促通知,或者约谈负责人逼他们改正。 第二条路是向上级检察院反映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规定》里有明确条文,说的是如果下级检察院建议法院没动静或者处理不当,上级检察院可以出面干预。当事人可以依据这个规定请上级检察院给同级法院提意见。 第三条路是举报执行人员违法乱纪。如果发现有执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等问题,当事人可以找检察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根据《最高检关于对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检察院会依法纠正并记录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周军律师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先找原检察院申请跟进监督;如果没效果再请上级检察院监督;同时可以举报执行人员的问题来施压。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很重要,别错过维权的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