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男子云某走在路边,一辆车开着车窗的车内突然探出一条狗,咬住了他的胳膊,还使劲拖拽。云某被吓得不轻,赶紧跑去医院处理伤口。医院说他的胳膊被狗咬伤了,得去打狂犬病疫苗。他一共花了1550元打疫苗,还有333.17元的医疗费。当时梅某就在旁边,结果他不仅没赔钱,还撂下一句狠话:“钱一分没有,想去哪告去哪告吧。”后来云某真的把梅某给告了。虽然他一开始索赔的钱挺多,差不多31000元,但法院最后只判了梅某赔2333.17元。这事的判决书已经公布了。 法院经过调查后说,那天云某本来就是正常路过梅某的车旁边的,结果被那条在车里没人看着的狗给咬了。所以这责任肯定得由养狗的梅某来担。不过精神损失费这块法院没支持,因为云某胳膊上的伤也没严重到评残的程度。最终这笔赔偿款就包括医疗费和交通费一共2333.17元,全部由梅某支付给云某。这也是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这次审理后做出的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