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之初,资金往往是最宝贵的资源。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者而言,每一笔款项的流向都关乎创业梦想的延续。
近日发生在梨树县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正是这样一个关乎创业者切身利益的案件。
原告小秦是陕西省一名应届毕业生,怀揣创业梦想投身电子产品回收行业。
在与业务伙伴赵某的往来中,小秦因操作疏忽先后多支付三笔货款,累计金额达6900元。
这笔款项对于创业初期的他而言,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发现失误后,小秦多次与赵某沟通要求返还,但对方始终未予配合。
为了追回这笔重要款项,小秦甚至专程从武汉乘飞机返回,与赵某当面协商仍未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小秦将案件诉至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人民法庭。
案件看似简单,但其中蕴含着对基层司法如何更好服务民生的深层思考。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充分认识到该案的特殊性:这是一起小额民生纠纷,原告为创业大学生,往返奔波已造成较大诉累。
基于这一认识,法庭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细节。
法官的工作重点不在于简单的法律判决,而在于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达成共识。
承办法官向被告赵某详细阐释《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其无法律依据取得的额外款项应予返还。
同时,法官并未止步于法律条文的机械适用,而是结合小秦创业初期的不易,从情理角度引导赵某换位思考,让法律的温度在人文关怀中得以体现。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沟通劝导下,被告赵某逐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
这一转变过程充分说明,基层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强制执行,更在于通过理性对话和人文关怀,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错误。
最终,赵某当场表示愿意返还全部多收款项。
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赵某现场向小秦支付6900元现金,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一案例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
它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中的具体实践。
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人民法庭通过高效调解、快速审理,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对于创业者而言,这样的司法服务无疑是一种有力的支持;对于社会而言,这样的纠纷化解方式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诚信建设。
6900元的数字虽小,却折射出司法护航创新创业的大命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基层法庭以“如我在诉”的共情力化解纠纷,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传递了制度温情。
当更多“小秦”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可触可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土壤必将更加肥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