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政协委员建言非法集资治理: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 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

问题:近年来,非法集资在部分地区出现“换壳升级”;不同于过去主要靠熟人介绍、口口相传的方式,新型非法集资更突出“场景化包装”“链条化运作”:线上依托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等精准引流,线下借助实体门店、展会推介、健康讲座等活动增强可信度,再以“实物交易”“租赁返利”“养老服务”“生态农业投资”“收藏品增值”等名目承诺高回报,诱导群众参与。更需警惕的是,受害群体不再局限于老年人,还扩展到企业经营者、网络活跃用户等,隐蔽性、迷惑性和传播速度明显增强。 原因:一是“概念叠加”提升迷惑性。不法分子常把吸收资金行为嵌入看似合规的交易结构,用“数字化拍卖”“供应链金融”“文旅影视”“康养项目”等概念包装,模糊投资与融资边界,降低公众警惕。二是“线上线下联动”降低识别难度。线上以低门槛、高传播快速获客,线下通过场景营造和组织活动强化信任,形成闭环。三是信息不对称叠加逐利心理。部分群众金融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容易被“高收益、低风险、稳赚不赔”等话术诱导;一些市场主体在场地出租、活动承接等环节风险意识不强,客观上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四是治理方式仍需适配新变化。面对隐蔽化、跨平台、跨区域的变种套路,单靠“事后打击、以案追赃”往往难以及时阻断风险外溢。 影响:非法集资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益,也可能引发连锁性社会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受害者集中维权、舆情波动、企业经营受挫等问题容易叠加;同时,若不法行为长期披着“创新”外衣传播,将扰乱市场秩序,挤压正规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影响地区营商环境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基层治理而言,若预警滞后、信息不透明,还可能放大恐慌情绪,增加矛盾化解成本。 对策:围绕从“被动处置”向“主动治理”转型,管政在提案中提出系统性建议,强调以全链条思维构建“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处置”闭环。 其一,强化智慧预警能力,推动关口前移。建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整合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以及街道社区等数据资源,搭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对新设企业中涉及“金融、养老、收藏”等高风险关键词、异常资金流水、频繁组织集体活动的场所等开展动态监测,形成风险画像,实现“发现苗头、快速核查、分级处置”。实践中,部分地区通过风险监测系统开展动态预警、通过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反映了技术赋能与精准防控的效果。 其二,实施分层分类宣传,提升识别能力。针对不同人群的认知特点与受骗路径,推动“精准滴灌”式宣传:面向中老年群体,重点揭示线下实物投资、康养返利等常见套路;面向企业园区和经营主体,强化对内部集资、伪“供应链金融”等风险提示;面向网络用户,利用短视频、图解、案例化内容推送定制化警示信息,让风险提示更易懂、可传播、能触达。 其三,完善举报平台与激励机制,织密社会监督网。建立全市统一的线索举报渠道和相应奖励机制,推动群众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让风险发现更早、线索收集更快、处置响应更及时。 其四,压实协同监管责任,打通线上线下链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收藏品买卖”“租赁返利”等业态主体的合规审查;公安与金融监管部门完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提升研判与打击合力;对商场、酒店等场地出租方以及活动承接机构,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谁提供场地、谁尽审查义务”的约束,减少违法活动落地空间。 其五,提升案件处置透明度与资产处置效率。涉非案件处置应同步推进资产查控与信息公开,尽快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依法依规清点保全;同时及时发布权威进展信息,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减少谣言滋生和二次风险扩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前景:非法集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在于形成可持续的制度安排。随着数据治理能力提升、部门协同机制完善以及基层网格化摸排作用发挥,风险识别将更靠前、处置链条将更顺畅、社会参与将更广泛。下一步,可在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框架下,更明确金融机构账户监测义务、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责任、平台企业内容治理责任以及基层组织摸排职责,同时加强正规金融机构面向公众的合规咨询与产品供给,引导群众将资金投向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渠道,从源头压缩“高息诱惑”的生存空间。

非法集资治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从“事后打击”转向“事前预警、事中阻断、全程共治”,说明了治理思路的调整与升级。这既需要技术和制度支撑,也离不开社会共同参与。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群众形成合力,防控网络才能更严密,非法集资的活动空间才会持续收窄,群众的“钱袋子”才能得到更有力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