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把原来的实施时间给提前了,就在2026年6月30日结束试行期,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按照新规来办事。吉林省各市(州)建委、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有梅河口市住建局以及各县(市)住建局,咱们就一起来把这个新要求落实到位。为了配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还有“数字住建”的部署,咱们要对监管平台的现场检测数据和影像上传管理做个规范。 第一个大任务是明确刚性范围,确保全覆盖。所有在吉林省内做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都得和平台对接好,包括那些外地来的备案机构。大家上传的数据和影像得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道路工程还有桥梁与地下工程等所有现场检测都包括进去,而且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现场检测完了两个小时内必须上传原始记录和影像,影像上得有时间、位置、人员、仪器设备还有检测构件的唯一标识,不能合成或者篡改。要是碰上不可抗力传不上的,得赶紧跟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报备,修好故障后也得在两个小时内补上。 第二个是压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得挑头把关,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来做检测,发现造假就得纠正并报给住建部门。监理单位要派持证的人在现场旁站见证,还要实时把信息传到平台上。检测单位得建立专人负责、实时上传、双人复核的制度,尽量用自动采集设备。施工单位要配合好提供条件和资料。 第三是强化闭环监管。各地住建部门要天天查、随机抽、专项检,盯着数据对不对、传没传。发现问题分等级处理,轻微的就约谈提醒,累计2次违规或者补传超1次的就限期整改,不改或者多次违规的就罚信用分。 第四是保障措施跟上。平台运维的要保证稳定运行。大家在平台上的表现直接挂钩信用评价,全年没违规的加分,严重违规的降级限制市场准入。 试行期就在本文件发下来后开始到2026年6月30日这段时间。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过渡期也就没了。这段时间里如果因为操作不熟导致漏传迟传的话,约谈指导完了改了就行,不记信用记录。咱们得严格按照这通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