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秀这个议题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议题。李贞秀明明是按照“宪法”跟选举制度的规矩,光明正大地参选并且赢下了民代的职位,“中选会”也已经给她发了当选证书。这就好比是一张凭证,证明她在法律上已经拿到了民代的身份。哪怕外界对她的资格存疑,按照法律条文早就有现成的处理办法,完全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提出当选无效之诉,这是最正经的司法程序。只有通过法院来判决是否符合资格才行。至于行政机构或者官员,他们根本没有权力自己拍脑袋决定一名民代是否符合资格。更不用说可以因为这个理由直接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行政官员跑去民意机构备询、给提供资料,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任务,不是可以随便挑拣要不要的权利。如果行政机构仅凭个人判断就不提供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质询,那等于是把民代的法定权利给否定了。要是这种做法都能被认可,那岂不是任何人只要主观觉得某位民代不合适,就能随便否定别人的身份?这显然是不行的。民进党当局要是硬要用行政权力去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在破坏法治。这会让大家怀疑他们是不是已经走向了那种以权力压倒法律的独裁心态。 具陆配身份的台湾民众党民代李贞秀的资格问题闹得挺大。台民意机构负责人韩国瑜已经下了通知,要在11日下午把朝野各派召集起来商量。 2月24日就要开始新的会期了。到时候李贞秀因为民代资格的事儿在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内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还有陆委会主委邱垂正这几位官员嘴里就只被叫成“女士”,根本没有“民意代表”这一说。行政机构上个月还直接下了通令,命令所有单位都不能给李贞秀提供资料。卓荣泰更是放话要拒绝接受她的质询。这一连串的动作搞得这个议题一直烧不完。 中国国民党金门民代陈玉珍10日也出来说话了。她说李贞秀是依相关选举制度选上的,“中选会”也发了当选证书。在没被法律剥夺资格之前,她就是合法的民代。要是有人对资格有疑问,应该走司法程序去告她当选无效。而不是由行政机构自己说了算、不给资料或者躲着不说话。这种做法已经违背了原则,甚至带了点独裁的味道。 陈玉珍还补充说,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撤销或剥夺之前,李贞秀就是一位合法的民代。行政官员到民意机构备询、提供资料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行政机构因为个人判断就拒绝提供资料或者接受质询,那就是自己在否定民代的权利。这种做法要是被接受了,那谁都可以用主观感受来否定别人的身份了。 最后她强调了一句:民进党当局要是硬要用行政权力处理这件事,那就是破坏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