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一家由原社区居委会和某集团公司合作设立的联营加工厂在厦门成立。到了2003年,因为种种原因,这个厂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按理说应该开始清算,可这事儿却一拖再拖,一直搁置到了2024年。 2024年11月,代表原居委会利益的A街道经济合作社实在忍不了了,跑到厦门法院也就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去告状,要求对那个逾期未清算的加工厂进行强制清理。法庭一审查,觉得这事有理有据,就裁定受理了。 这下子清算组可忙活开了。一接手才发现,企业资料少得可怜,账目乱七八糟不说,联营业期间产权关系更是乱成一团麻。最要命的是,好些核心资产——特别是那块地——早就被转到别的名下了。这不仅是账目不清的问题,还牵扯到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矛盾积压了好久,之前打官司打了十多场都没个了结。 面对这么大的困局,厦门中院定下了规矩: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公平合理地保护集体财产。在法院的带领下,清算组开始像扫雷一样到处跑。他们翻箱倒柜查资料,去土地、规划、城建档案馆核实情况,又请专业机构来测绘评估房产和土地的价值。 光调查还不够,关键是要想出解决的法子。对于那些实在追不回来的财产,法院就当它是给相关责任人分了;对于还能收回的地和房子,就直接还给村集体;剩下的那部分算个差价,互相补给对方。这思路法院觉得挺靠谱。 经过一系列审查和确认,厦门中院最后拍板了那个《清算方案》。靠着这个方案,A街道经济合作社硬是把两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三千多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给抢回来了。这些资产回来以后每年能带来上百万的租金收入,而且也给2029年之后收回一块一万平方米的发展用地铺好了路。另外那一方还得给合作社补偿594万多块钱。 到了2025年12月31日这天,厦门中院下了裁定,这场拖了好久的强制清算案就算彻底结束了。 这个案子不仅仅是解决了一个纠纷那么简单。首先它告诉大家,只要符合条件的联营企业想申请强制清算,法院必须得受理,这给那些想退出市场的企业指了条明路。 其次处理的办法也很有创新。以前很多村里的资产都在合作中弄丢了,这次法院没死抠旧账或者光追责,而是想方设法保住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给其他类似案子做了个好示范。 最后这也体现了法院在解决矛盾上很有手段。把当事人打了十多年的官司用一个强制程序给搞定了,既省事儿又避免了纠纷越闹越大。 集体土地可是乡村振兴的家底儿啊!厦门中院这次办案子实实在在地保护了村民的利益,不光是还清了旧账这么简单,更是激活了资产的活力。这起案子让大家看到了法院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中的责任担当,也给以后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