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院"报告聚焦数字经济司法实践 新型侵权案件裁判规则引关注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落地,围绕数据、深度合成等技术的新型侵权纠纷不断出现,也对既有法律适用提出新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工作报告中提到,过去一年北京加强数据合法权益保护,审结涉数据产权、人工智能等案件9963件,显示出司法对该领域的持续关注。 在诸多新型案件中,AI生成声音带货案具有代表性。该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原告李某为教育育儿领域知名人士。2024年,李某发现某公司在网店销售家庭教育类图书时,未经其许可使用其公开演讲和授课视频,并配以与其声音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进行推广。该行为不仅侵害李某的声音权益——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进而影响其个人声誉。法院审理认为,未经权利人许可,将AI合成的名人声音用于商业推广构成侵权;委托推广的商家应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入选2025年电子商务法领域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为规范电商推广、压实商家责任、治理AI“声替”乱象提供了裁判指引。 除声音权益外,虚拟数字人形象侵权、变身漫画特效不正当竞争、非法抓取网络平台数据集合等案件,也显示出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多层次法律风险。随着深度合成、虚拟形象等技术普及,侵权形态更趋多样,对个人权益和市场秩序的冲击同步上升。 在数据权益保护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报告中指出,北京围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需要,惩治侵犯数据权益犯罪108件。其中,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非法删除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案颇具标志意义。该案被告人王某系某科技公司算法工程师,2024年9月利用公司算力资源为他人训练模型,为腾出存储空间,故意删除公司模型训练数据约89TB,导致公司模型训练系统遭到结构性破坏,造成经济损失20余万元。 该案的难点在于法律性质的认定。针对这一新类型问题,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参与证据审查,依法认定涉案模型训练系统属于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将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系统纳入刑法保护范围。2025年6月,检察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王某提起公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对应的认定为保护人工智能产业关键数据与核心资产提供了可参考的法律路径。 北京法院和检察机关的相关实践表明,面对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司法机关正通过典型案件确立规则:一上保护个人与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新业态、新模式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引导技术应用在边界内运行,减少滥用风险。

数字技术能够带来效率与增长,但可持续的创新离不开清晰的权利边界和可落实的责任机制;北京“两院”以新类型案件回应社会关切——既为新业态划定规则底线——也为产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预期。面向未来,只有让“可用、可控、可追责”成为技术应用的共同准则,才能在鼓励创新与保护权益之间形成更稳妥的平衡,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