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活鱼流通环节被曝违规使用麻醉剂甚至工业酒精 监管联动开展核查整治

近期,活鱼流通环节中的麻醉剂使用问题浮出水面,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历时两个多月对重庆乐邦水产市场、山东临沂强盛海鲜批发市场、安徽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地进行暗访调查,发现了一条隐蔽的"麻醉鱼"产业链。 在这些水产市场中,长途运输抵达的活鱼普遍呈现"休眠"状态,静卧水中如同死鱼,经过充氧片刻后便恢复活力。商贩对此统一解释为鱼儿在"睡觉",但实际上这是人为干预的结果。记者观察发现,工人在装鱼的桶中加入液体搅拌后,活蹦乱跳的鱼瞬间瘫软安静,这些液体瓶标注为"鱼护宝"、"鱼用安定剂",主要成分为丁香酚,属于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产品。 使用麻醉剂的原因看似合理——商户声称这样做是为了方便装卸、防止运输过程中鱼鳞脱落,但背后隐藏的是对食品安全的忽视。根据医学研究,丁香酚在鱼体内完全代谢至少需要48小时,长期大量使用会损伤肝肾功能。对于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丁香酚需要慎用,且不能与抗凝药、镇静剂同时使用。 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商户使用的麻醉剂配方更加危险。在山东临沂市场,记者发现商户直接使用工业酒精勾兑丁香酚。工业酒精含有剧毒甲醇,直接食用可导致失明、脏器损伤,过量甚至致命。国家明令禁止工业酒精用于食品加工环节,但此禁令在水产市场形同虚设。商户随意添加麻醉剂,剂量和浓度全凭手感,几瓶盖液体即可麻醉数千斤鱼。 监管缺失是问题的根本所在。虽然我国未将丁香酚列入水产养殖允许使用的药物名单,但也未明确禁用,处于法律空白地带。MS-222(甲盐)麻醉剂在国内同样未被批准用于食用活鱼。在市场层面,管理人员表示日常抽检不包括丁香酚检测项目,国家标准对鱼用麻醉剂也未设监管要求。这种监管真空为违法使用者提供了便利。 接到调查线索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迅速行动,联合重庆市、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启动专项核查。在重庆乐邦水产市场的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查获净重25千克的丁香酚,表明存在规模化、常态化的非法添加行为。在物流停车场的活鱼货车内,执法人员发现装有不明透明液体的破旧饮料瓶,这些货车常年往返周边省市,承接水产商户的运输业务。执法人员推断,商户通过"运输途中镇静加市场销售保鲜"的双重操作,最大限度降低活鱼损耗、维持卖相。此次专项执法全覆盖排查摊位与物流,共检查商户35户,查获丁香酚等添加物14种。 这一事件暴露出水产流通领域的深层问题。从养殖、运输到销售的全链条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明确的法律规范。商户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冒险使用危害健康的物质。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长期接触这些有害物质,埋下健康隐患。

"麻醉鱼"事件揭示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深层次问题。在经济效益与公共健康之间,需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必须共同行动,才能真正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