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税弄好点,还是得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那个定位

前阵子,我国财税部门出了个新公告,说要把个人卖房时候的增值税政策给改一改,这算是税收法定原则在房地产这块儿落实得更彻底了。这次调整主要是为了减轻大家卖房的负担,让市场更有活力。具体来说,有两件事:要是买了不到两年的房子卖掉,原来的税率是5%,现在下调到了3%;要是持有超过两年再卖,就接着免税。这招既保住了现在税制的底子,又回应了大家对短炒房子成本的关切。其实早在2016年营业税转增值税那会儿,对卖房征税5%是平移过来的政策。现在《增值税法》定下来了,为了让税率档次更简单统一,把这个短期交易的税率统一降到3%,也是在给企业减负。 业内专家都说这次改得挺好。从细处看,税率降了,卖房的人交税少了,买卖房子的人就会更乐意动弹;往大处讲,长期持有免税还是没变,这能稳住大家买房的心思。这事儿最关键的是体现了立法和政策能接上茬,说明改革有头有尾、很系统。 要注意的是,这也不是什么突然的举动,而是咱们在住房这块儿不停优化税收政策的一部分。这几年一直都在弄各种差别化的税来管市场。这回增值税跟金融、土地那些政策一块搭积木,才把这个促进市场平稳的框架给搭起来。 以后看税的作用会越来越细、越来越有针对性。随着城镇化越来越深、房子供需关系变了样,以后政策得好好平衡调市和保民生这两件事儿。下一步还得接着把房地产的税弄好点,还是得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那个定位,用税的杠杆来引导大家合理消费,支持刚需和改善需求,给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个好保障。 税制优化本身就是改革的一块硬骨头。这次改房子销售增值税就是具体做事、精准调控的好例子。到了新时代怎么通过制度创新来摆平效率跟公平、稳定跟活力之间的关系?这始终是政策得琢磨的事。每次搞优化都得跟着时代走、回应新需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