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猪葛亮"商标引争议 谐音命名被指违背公序良俗

一、问题的发现与现状 近日,广东东莞一家食品公司因其独特的命名方式成为舆论焦点。该公司名为"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为周瑜——其组合形成了"周瑜开了一家猪葛亮"的网络段子。该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企业名称和商标规范使用的深层思考。 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发现,类似现象并非个案。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猪葛亮"作为企业名称或注册商标的公司数量众多,涉及食品、餐饮、物流、商贸、文化传媒等多个行业领域。同时,也有部分企业直接使用"诸葛亮"作为商标或企业名称。这些企业多数成立于近年,显示出这一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趋势性。 二、争议的焦点与伦理考量 对这类做法,社会各界存在不同看法。网络上流传的一份声明显示,自称为诸葛亮后裔的人士指出,利用"猪"与"诸"的谐音关系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伤害了诸葛亮后裔及广大敬仰这位历史人物的民众的感情。这一观点反映了公众对历史文化符号被不当使用的担忧。 对应的企业则辩称,其命名系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了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但这种解释并未能消除外界的质疑,反而引发了更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和文化尊重的讨论。 三、法律规范的现状与分析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情况的规范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指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名称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这一条款为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环节提供了审查依据,对于以明显戏谑、贬损方式使用重要历史人物姓名的申请,应当依法行使裁量权,不予核准登记。 商标法第十条同样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这一条款的立法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陈军律师认为,企业名称及商标注册"诸葛亮",或利用谐音注册"猪葛亮",主观上可能存在对历史名人不敬的营销目的,客观上损害了历史名人作为正面文化符号所承载的公众情感与民族记忆,对社会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应当禁止使用。 然而,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也指出了现实困境。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将历史人物名字用于注册商标,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将与历史人物的谐音字用于注册商标。这种法律空白导致了执法的不确定性。何生廷认为,诸葛亮在中国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正面的文化象征意义,已经上升为公共文化资源。企业使用"猪葛亮"这样的名称,容易让人联想到诸葛亮,而"猪"字与诸葛亮的历史形象形成强烈反差,往往被理解为对历史名人形象的戏谑化和低俗化处理。 四、问题的深层影响 这一现象反映出当前商业活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首先,部分企业为了获得关注度和话题热度,不惜利用历史文化符号进行营销,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带来商业效益,但长期来看损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社会信誉。其次,这类做法容易引发公众的情感抵触,特别是对于那些尊重历史、崇尚文化的消费者来说,可能会产生反感情绪。再次,如果此类现象不加以规范,可能会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导致更多企业效仿,深入侵蚀历史文化符号的尊严。 五、规范与前景展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采取行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名称和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力度,对于明显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申请,要依法行使否决权。同时,应当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历史人物名字和谐音字的使用限制,为执法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企业自身也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认识到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效益,更包括文化责任和道德责任。通过尊重历史、尊重文化来建立企业品牌,比通过戏谑历史来获得短期关注更具有长期价值。 此外,社会各界应当形成共识,共同维护历史文化符号的尊严。这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民族文化的保护,更是对社会风气的维护。

一个名称或商标,看似只是市场主体的选择,却折射出法治规则、商业伦理与社会情感的交汇;如何在尊重历史文化符号的同时鼓励正当创新,如何让规则既有温度也有尺度,考验着企业的边界意识与监管的治理能力。越是信息传播迅速的时代,越需要把"好创意"建立在对公共价值的敬畏之上,让商业发展与社会共识同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