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公布:暂定税率覆盖935项,税目增至8972个助力开放合作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2月29日对外公布《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这是我国每年年末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进出口商品关税进行的定期调整,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阶段性优化。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对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

通过科学调整关税政策,既能够满足国内消费升级和产业发展需要,又能够深化与贸易伙伴的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正是基于这一战略考量而制定的。

在进口商品方面,我国将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这一举措的核心目标是扩大优质商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消费品的需求。

通过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产品和优质生活用品,丰富国内市场供应,增强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

这些被纳入暂定税率范围的商品涵盖原料、零部件、消费品等多个领域,体现了我国对产业链完善和消费升级的重视。

同时,方案对税则税目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税则税目总数由原来的数量增加至8972个。

这一调整使得我国关税分类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有利于提高关税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引。

在深化贸易伙伴关系方面,2026年我国将继续根据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对原产于这些伙伴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这些自由贸易协定涵盖了亚洲、欧洲、美洲等多个地区,覆盖了我国主要贸易伙伴。

通过协定税率的实施,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双向投资和贸易往来。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主动扩大开放、深化互利合作的坚定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继续体现了我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政策。

我国将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这一政策既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承诺,也是帮助这些国家发展、促进全球包容性增长的具体举措。

通过零关税政策,鼓励这些国家的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有利于增加其出口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从宏观角度看,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是我国贸易政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反映了我国在新发展阶段对外开放的新特点。

一方面,我国继续推行积极的进口政策,扩大优质商品和资源进口,满足国内发展需要;另一方面,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等多边机制,深化与贸易伙伴的合作,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贸易体系。

这种双向互动的贸易政策,既有利于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全球贸易的稳定增长。

关税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是观察中国开放步伐的重要窗口。

此次方案既立足当前稳增长需要,又着眼长远发展,体现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战略思维。

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关键时期,中国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贡献东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