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况与争议焦点 近日,位于深圳的卓悦中心与知名潮流零售品牌KKV的租赁纠纷公开化。
今年1月5日,卓悦中心以围挡方式强制封锁KKV门店,阻止其工作人员进入,随后发布公告称此举系因KKV长期未按约定支付业绩租金。
而KKV方面则坚称一直按合同基本租金标准足额支付,未存在拖欠情况。
双方合作历时四年多,从初期的紧密合作到如今的强制闭店,这一急转直下的局面引发了对商业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关注。
根据卓悦中心提供的合同条款,租金结构为固定基本租金加业绩提成租金,以两者较高者为准。
争议的核心在于,KKV店铺长期业绩未达标,是否必须缴纳提成租金,以及未缴纳提成租金是否构成可解除合同的根本违约。
二、双方立场与合同解读分歧 卓悦中心方面表示,KKV自开业以来,店铺业绩始终未达合同约定标准,从未支付过业绩提成租金,已连续超过规定期限。
根据合同第13.11条款,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仅缴纳基本租金而无提成租金,出租方有权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后解除租赁关系。
卓悦中心认为,此举系依法行使合同约定的解除权。
KK集团相关负责人则指出,合同明确约定租金为"固定租金加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这意味着当月营业额对应的提成租金未超过基本租金时,按基本租金支付即可。
他们强调,KKV一直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租金标准足额缴纳,不存在任何拖欠行为。
此外,KK集团提出,卓悦中心四年多未对此提出异议,根据民法典规定,解除权一年内不行使即丧失,卓悦中心现在突然解约属于权利滥用。
三、法律问题分析与行业启示 针对双方争议的法律问题,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昇立指出,认定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看合同的核心目的是否能实现。
在商业租赁合同中,租金通常属于主要的权利义务,其缴纳情况直接关系到出租方的核心利益。
关于格式条款问题,张昇立表示,格式条款的无效认定主要用于保护弱势消费者。
在本案中,KKV和卓悦中心通常被认为是平等的商业主体,双方应当尊重已签署生效的合同约定。
但如果存在极端不公平的情形,如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理论上仍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从合同条款的具体设计看,"固定租金加提成租金,两者取高"的表述存在歧义空间。
若合同未明确界定在何种情况下适用提成租金、如何计算和缴纳,容易引发争议。
此外,关于解除权的时效问题,即四年未提异议是否丧失解除权,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司法解释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
四、商业地产租赁管理的反思 这一事件反映出当前商业地产租赁领域存在的几个共性问题。
其一,合同条款设计不够精准,特别是涉及复杂租金结构时,容易产生理解偏差。
其二,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沟通机制不完善,小的分歧未能及时化解,最终积累成重大纠纷。
其三,商场与商户之间的力量对比不对等,一些商场可能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条款,而商户则可能故意规避义务。
为避免类似纠纷,业界应加强几方面工作。
商业地产企业在制定租赁合同时,应确保条款表述清晰、权利义务对等,特别是复杂的租金计算方式应附带详细说明。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一旦发现违约情况,应保存完整证据并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五、前景展望 随着商业地产市场竞争加剧和消费环境变化,类似的租赁纠纷可能进一步增加。
无论最终如何裁决,这一事件都应成为行业的警示。
卓悦中心与KKV的纠纷最终将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其判决结果将对同类案件产生重要参考意义。
商业合作的稳固,既取决于“共同做大蛋糕”的愿景,也取决于“怎么算账、如何退场”的制度设计。
面对消费业态变化与经营压力,商场与品牌更需要用透明数据、明确条款与规范程序化解分歧,把矛盾消解在日常治理中。
唯有让契约精神落到可核验、可执行的细节,才能为城市商业的活力与信心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