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朝阳法院处理了一个在2023年5月发生的冰场事故,判决结果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事情是这样的,王女士在某商场室内冰场逆时针滑行时,被后方倒滑的杜女士给撞倒了,这一下撞得可不轻,导致她右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王女士把杜女士、冰场运营方还有所属的体育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杜女士赔偿王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一共14万多元,冰场运营方因为管理上有过错,也要在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次庭审里最大的争议点就是“自甘冒险”规则怎么适用。被告杜女士提出滑冰本身就是高风险运动,既然王女士自愿去玩了就应该自担风险。但法院认为这个规则并不是说大家都能不管不顾地撞人。法院分析说,“自甘冒险”规则是为了保障大家在正常风险范围内的活动自由,但如果有人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伤人,那就不能免责了。像这次案子里杜女士采取倒滑姿势,虽然她可能觉得自己经验丰富,但这种动作会挡住视线而且速度又快。在冰场人多杂乱的环境下这么做特别容易出事。 既然有人因为疏忽大意撞人要负责,那场所管理者是不是就可以完全不管呢?当然不行。法院说这是责任划分的两回事:一方面参加活动的人要管好自己;另一方面经营方也得守规矩。经营方虽然贴了《溜冰须知》,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没多少人管巡视的事,看到违规倒滑的也没人制止;出了事也没有足够的救护设备和人员来及时救人。这些管理漏洞都说明了经营方在安全这块做得太不够了。 这个判决给了大家好多启示:第一是提醒大家搞文体活动别以为玩出了事就是自己倒霉;第二是逼着经营方不能只搞形式上的提示;第三是通过案子告诉大家怎么遵守公共秩序、增强安全意识。 往前看以后全民健身的机会多了这种有风险的活动参与的人也会更多。这就需要咱们每个人管好自己的动作同时场所也得真正负责起来社会也得跟着监督最后还有司法来兜底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大家在玩得开心的同时也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