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省级城市更新试点 四市十五县探索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黑龙江省城市更新工作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省城市更新工作专班日前组织召开试点启动部署暨工作培训会议,标志着全省城市更新工作从试点探索阶段正式进入系统推进阶段。

此举是贯彻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

从试点布局看,黑龙江省坚持科学遴选、分类施策的原则。

经过竞争评审,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庆市、鹤岗市等4个地级市入选,同时绥芬河市、嫩江市、五常市等15个县市区获批试点资格。

这一梯次化的试点体系既涵盖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也兼顾了东西南北的地域分布,形成了纵横结合的试点网络。

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省级财政将自2026年起连续三年对试点地区进行定额补助,这为试点工作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

同时,各试点地区还将获得优先的政策支持,包括项目审批、融资便利、用地保障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这种"真金白银"加"政策红利"的组合拳,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视程度。

试点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新模式。

黑龙江省城市发展面临着老旧小区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人口流失等多重挑战。

通过试点示范,各地要在老旧社区改造、产业功能转换、生态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形成具有龙江特色的城市更新经验。

这些经验既要符合国家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也要充分考虑黑龙江省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

从更深层意义看,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承载着推动全省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

黑龙江省作为老工业基地,许多城市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优化的紧迫任务。

通过城市更新,可以激活城市发展潜能,提升城市竞争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将为全省其他城市提供借鉴,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各试点地区要以高标准开局、高质量推进、高质效落地为目标,把城市更新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群众生活改善紧密结合,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同时要加强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政策措施。

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翻新”,而是一次面向未来的系统重塑。

黑龙江以省级试点为突破口,把资金支持与政策创新贯通起来,既回应群众对更高品质生活的期待,也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地区转型打开新空间。

面向下一步,唯有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与可持续导向同向发力,才能把“试点”真正做成“样板”,以一城一域的更新之进,汇聚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