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委监委节日期间再通报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酒驾:严查“酒后上路”守住纪律红线

云南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三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案件,更展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通报显示,三名涉案人员分别是:丽江市宁蒗县永宁坪乡中心完小副校长王某福(中共党员,2月6日涉嫌酒驾)、昭通市鲁甸县火德红镇卫生院院长顾某铭(中共党员,2月7日涉嫌醉驾)、昆明石林大酒店有限公司副经理陈某(中共党员,2月11日涉嫌酒驾)。三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目前正接受调查。

这三起案件的通报再次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作风建设中,既需要严厉查处,更需要党员干部将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只有当每位公职人员都能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才能真正夯实社会治理的信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