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联动推出洱海保护“曝光台” 依法查处垂钓下网地笼放牧乱倒垃圾等行为

问题:通报案例显示,洱海湖区与湖滨带仍有个别人员生态法治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3月13日,大理市满江街道下庄村机场路附近出现非法垂钓;3月12日,银桥镇马久邑村附近有人下网捕鱼;2月28日,西闸尾村附近湖区发现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3月10日,海东镇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出现放牧行为;3月4日,海东镇上和村雨水花园附近被反映存随意倾倒垃圾情况。上述问题表现不一,但共同反映出对湖区管理规定的忽视,触碰了生态保护底线。 原因:一是少数群众对洱海保护法规的边界认识不清,对“湖区、湖滨带”“生态保护核心区”等管控范围的严格要求理解不足,将垂钓、放牧等当作日常习惯,忽视其对生态系统的长期影响。二是利益驱动与侥幸心理叠加,个别人员为获取渔获或图省事,选择隐蔽时段、偏僻点位实施违法捕捞、乱倒垃圾。三是洱海岸线长、村落密集、旅游活动频繁,管理对象复杂且变化快,传统巡查易出现时间和空间盲区,需要社会参与和数字化手段补位。 影响:洱海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地生态安全屏障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资源。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会干扰水生生物栖息与繁殖,影响渔业资源恢复;核心区放牧可能造成植被破坏、土壤扰动,并带来粪污污染风险,增加面源污染压力;随意倾倒垃圾不仅影响景观和旅游形象,还可能引发二次污染,抬高治理成本。更需警惕的是,“小违规”若被默许,容易形成跟风效应,削弱依法治理权威,影响保护成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对策:对核实属实的线索,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非法垂钓行为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收缴工具并实施行政处罚;对下网捕鱼、地笼捕捞等行为依法收缴违法渔具,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就禁渔区、禁渔期和禁用渔具等“红线”加强普法告知;对核心区放牧行为开展现场宣讲并劝离,明确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放牧等活动;对乱倒垃圾问题迅速组织清理,同时要求属地加强日常巡查与保洁,推动问题“发现—处置—复盘”闭环管理。 从治理路径看,此次集中曝光突出三上导向:其一,依托“洱海卫士”等渠道,提升群众参与的便利性,让监督从“少数人巡查”延伸到“人人可参与”;其二,通过“曝光台”强化警示,以公开透明促守法自觉,形成对违法行为的社会约束;其三,坚持“法治+共治”,对湖区、湖滨带内垂钓、露营、野炊等明确禁止事项加强提示,对触线行为依法处罚;对一般性不文明行为,坚持教育劝导与整改提升并重,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前景:自2026年1月1日“随手拍举报”机制推行以来,数字化参与正逐步成为洱海保护的重要支撑。随着平台运行更成熟、执法联动更顺畅,洱海流域治理有望形成“群众发现更及时、部门处置更快速、违法成本更明确”的常态格局。下一步,关键于把曝光与处置成果转化为制度能力:一上,持续完善举报核查、快速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群众参与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加强对重点岸段、重点时段的巡护,并叠加技防手段,减少监管盲区;同时,结合旅游旺季和渔业资源恢复周期开展针对性普法与生态教育,引导公众把“不能做什么”深入理解为“为什么不能做、怎样做更文明”,推动守护洱海从被动约束走向主动自觉。

洱海的清澈既需要法治刚性约束,也离不开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此次案例曝光既是提醒,也是推动——当举报渠道更畅通、执法更严格成为常态,“母亲湖”的碧波才能更长久地延续。保护自然,最终也将惠及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