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空间被“私有化”引发权利冲突 据当事业主徐女士反映,其名下老公寓因多年未居住、也未出租,近期回访时发现本层公共走廊出现新增隔门,原本用于通行的区域被邻居布置为起居与收纳空间:一侧设有橱柜、灶具等设施,走廊尽头还放置马桶、洗衣机及杂物,通道明显变窄;徐女士认为对应的改造未经其同意,更改变了公共区域用途,要求对方拆除隔断、清理物品并恢复原状。其间,双方沟通出现激烈情绪,当事人表示对方提出“要么转卖房屋、要么维持现状”等方案,协商一度陷入僵局,后对方家属表示愿再行协商。 原因——老旧小区治理薄弱与法律意识不足叠加 受访法律人士指出,老旧住宅区常见“公共区域管理弱、邻里约束弱、日常巡查弱”等问题。部分房屋长期空置、人员流动增加,容易让个别住户产生“先占先得”的错误认知,通过加门设障、堆物搭建等方式挤占共有空间。同时,部分居民对相邻关系、建筑安全、消防通道等规定理解不足,忽视公共走廊的共有属性及其紧急疏散功能,导致矛盾累积后集中爆发。 影响——不仅是邻里纠纷,更关乎公共安全与秩序 业内人士表示,公共走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承担通行与应急疏散功能。将走廊改作厨房、卫生间并堆放杂物,可能带来三方面风险:一是通行受阻,影响日常通勤与紧急撤离;二是燃气、用电、明火使用叠加可燃物堆积,火灾风险上升;三是私设隔门、改变结构和用途可能影响通风排烟与救援通道,增加事故后果。此类行为一旦扩散,容易形成“仿效效应”,破坏小区公共秩序,抬升整体治理成本。 对策——以证据、程序与多元机制推动“恢复原状” 法律界人士指出,依据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相邻关系及侵权责任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处分或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对确属侵占公共区域、影响通行或存安全隐患的情形,权利人可依法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可就损失依法主张赔偿。 在处置路径上,专家建议分三步推进:第一,固定证据。对新增隔断、设施位置、通道宽度、用电用气情况等进行拍照录像,必要时邀请物业、社区或第三方见证;第二,先行协商与调解。通过物业、业委会或社区组织开展调解,明确拆除期限与恢复标准,形成书面记录;第三,依法联动处置。对拒不整改、存在消防隐患的,可向消防救援、城管住建等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以判决或司法调解确定责任边界和执行方式。 前景——公共空间治理需从“事后纠纷”转向“源头预防” 多位基层治理工作者表示,减少类似纠纷,关键在于把公共区域管理落到日常:一上,老旧小区应加快完善业委会、物业服务与网格治理协同机制,建立公共区域巡查、隐患上报与限期整改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普法宣传与告知提示,让“走廊是生命通道、共有部分不得侵占”成为共识。同时,推动公共区域改造、管线更换等工程信息公开,减少住户“自行施工”的空间。对长期空置房屋,社区与物业也可建立联系台账,必要时通过通知确认、定期巡检等方式降低“被侵占”风险。
这起走廊纠纷折射出城市治理的深层课题。在私人需求与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既需要法律约束,也离不开社区共治。公民的规则意识,正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