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邹某和杨海、赵琳还有法官张静姝都提到了1517元这个费用,可事情的发展却有些出乎意料。大家都觉得这是一次VIP包车的瀑布一日游,可旅行社没把坐船这事提前给邹某说清楚,这直接导致他没能看上那个瀑布。法院给出的结论是,旅行社确实严重违约了,但这还不算欺诈。 事情是这样的:邹某在3月27日这天报了个名,交了1517元想去玩一趟。结果旅行社派的司机连路都找不着,这已经是很明显的问题了。更糟糕的是,大家都不知道必须要自费坐船才能去景点。直到当天大家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旅行社也没去解决司机迷路的问题。 邹某为了这事告到了法院,他要求旅行社把1517元退回来,还要赔三倍的钱。但法院觉得,虽然旅行社没把坐船的费用告诉大家,还耽误了行程,但毕竟那个景点是真的存在,旅游产品也没作假,所以不能算欺诈。最后法院判旅行社退钱给邹某,再按20%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法官通过这个案子告诉大家:去旅游时要保证能看到景点,这才是主要的。旅行社要是不把费用和路线这些重要的事情说清楚,让消费者白白花了钱又没玩成,那就是他们违约了。大家在报团之前得擦亮眼睛看好合同条款,要是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及时问清楚。只有双方把细节都沟通到位了,才能保证旅游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