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这几个部门,8月13日在中国新闻网广州这边发消息说,他们给碳排放量的质押贷款弄出了一套新规矩。方伟彬、马卓尔和王骁这三位记者也去了解了情况。 这是全国头一回有这么个专门保护碳资产质押融资的司法保障制度出来。广东高院那边讲,以后企业手里的碳指标想变成现金,就多了不少制度撑腰。以前到底怎么登记这些质押的东西,要是欠债不还怎么处理,大家心里都没底,这就让银行不敢放贷,企业也借不到款。 这次的《意见》总共列了13条规定,从怎么打官司到怎么激励减排,再到评估监督还有担保创新,方方面面都给想明白了。这下总算把规则不统一、风控又弱的关键问题给解决了,也算是把碳资产变成钱这条路给走通了。 这一手创新意味着广东在建设统一活跃的碳金融市场上跨出了一大步,以后能更好地帮着发展绿色金融,也能让“双碳”目标更容易实现。《意见》为了降低大家打官司的风险,专门说了“碳指标”能当质押物用。只要在省级的交易平台上登记完了,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了。 为了防止有人偷偷转移资产搞漏洞,《意见》还规定得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省级交易平台”这两个地方一起登记才行。交易平台有实时冻结功能能防止风险发生。 法院这边也会加强服务保障,尽可能维护那些质押合同的效力,该管的地方就从严管起来。《意见》里定了个规矩:先找当事人私下商量解决问题;要是商量不成,再去打官司。 金融机构以后可以更放心地给那些符合减排条件的项目贷款了。要是有人欠钱不还要处置资产的时候,《意见》也创新了一套机制:让交易平台来拍卖竞价;还有代收代付价款。这样就能保障金融机构作为债主能拿到优先偿还的钱。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李挚萍教授是中山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她说这个政策能把广东的碳金融市场给激活起来。通过司法保障加上金融创新这两个轮子一起转起来,“广东经验”就能复制到全国去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