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旅游市场长期存在合同条款笼统、服务链条责任模糊、购物与自费项目争议频发、退费扣费标准不统一等痛点。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行程变更或消费纠纷,游客维权成本较高,企业合规边界也不够清晰。
此次发布的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以制度化、标准化方式回应上述问题,释放出以规则保障安全、以透明减少纠纷、以责任闭环促进行业治理的明确信号。
问题层面,团队旅游纠纷的高发点主要集中在三类:一是安全提示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行前告知不充分、产品安全把关不到位,导致事故处置和责任认定争议;二是购物安排、自费项目与“回扣利益”交织,游客对费用构成与自愿程度缺乏清晰预期,甚至出现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三是组团社、地接社及履行辅助人的分工链条较长,服务不到位时责任主体不明,游客往往只能“找不到人、找不对人”。
此外,退团退费规则缺少统一参照,也容易引发“扣多扣少”的拉扯。
原因层面,上述问题既与市场供需快速变化有关,也与行业组织方式相关。
团队游产品往往由多供应商拼接形成,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在不同环节存在差异;部分经营主体在价格竞争压力下通过购物、自费项目获取不当利益,形成灰色空间;同时,合同文本与实际业务场景脱节,导致“写了不细、签了不明、出了事难用”。
在此背景下,需要以更细化的合同要素把关键风险前置,以更明确的权利义务把责任链条做实。
影响层面,新版示范文本的制度增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向。
其一,安全保障从原则性要求走向可执行清单。
示范文本要求旅行社在订立合同及出团前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并向游客发放固定格式的安全信息卡,由游客填写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信息。
这一安排有助于提升应急处置效率,降低突发事件中的信息缺口风险。
与此同时,文本强调旅行社应向合格供应商采购产品和服务,并对相关产品服务开展安全评估,不组织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救助处置、依法报告并妥善安排行程。
这些规定有利于把安全管理责任从“事后处理”前移到“事前防控”。
其二,购物与另行付费项目规则更透明、责任更硬约束。
示范文本明确旅行社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并强调购物与自费项目应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协商一致,形成协议并在合同中列明,原则上应在签订合同时先行确认。
对违规情形也给出更清晰的救济路径:如未经同意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或通过其获取不当利益,游客可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办理退货并由旅行社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自费项目费用;对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的,按每次向游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赔偿金。
这些条款强化了对“隐性强制消费”的震慑,有助于引导行业从“低价引流+购物补贴”转向以服务品质赢得市场。
其三,责任链条更可追溯,游客维权路径更明确。
示范文本在当事人信息中要求列明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增加游客可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主张权利的规定,形成“组团社—地接社—辅助人”可被识别、可被追责的闭环。
其逻辑与旅游法关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责任承担及追偿机制相衔接,有助于减少“踢皮球”现象,推动各环节把服务标准落实到位。
对策层面,示范文本的价值在于提供统一、可操作的合同范式,但关键仍在执行。
对旅行社而言,应将文本要求转化为内部流程:建立供应商准入与动态评估机制,完善安全告知与信息卡管理,细化应急预案与报告程序;对购物与自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价格与服务内容透明展示,并留存协商确认的证据链。
对监管部门而言,可围绕示范文本强化执法指引,聚焦强迫购物、虚假宣传、未告知风险、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等高风险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同时推动信用监管、投诉处置与司法衔接,提高违法成本。
对游客而言,签约前应重点核对行程、费用构成、购物与自费项目条款及退费规则,保留合同、确认单据和支付凭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前景判断上,随着新版示范文本自2026年3月3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团队旅游合同的标准化程度有望显著提升,行业竞争将更多回归服务品质、产品设计与安全管理能力。
短期看,合同条款更细可能带来企业合规成本上升与产品定价结构调整;中长期看,透明规则将降低纠纷率、提升游客信任度,促使旅游市场从价格战走向品质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尤其在研学游、一日游等纠纷相对集中领域,标准合同的落地将对治理“低价团”“强制消费”等顽疾形成更直接的制度支撑。
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新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体现了相关部门以旅游者权益保护为中心的政策导向,标志着我国旅游市场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随着新版合同的推行使用,旅游消费者将获得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权益保障,旅游市场秩序也将进一步规范。
这不仅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将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广大旅游爱好者提供更加安心、放心的旅游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