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件提讯凸显“无律师出庭”与审讯安排两大焦点。 据庭上披露,本案源于去年屯门菁田邨一宗肢体冲突,两名当事人其后同被控一项“有意图伤人”罪。3月17日案件在区域法院再讯时,审理法官陈广池留意到两名被告均未聘请律师。男被告在庭上表示拟承认控罪。法官随即指出,该罪性质严重,如选择认罪,很大机会被判即时监禁,并劝喻他尽快寻求法律意见,同时强调在正式答辩前仍可改变决定。法庭其后将男被告案件押后至5月6日进行答辩及量刑听审,期间批准继续保释。 女被告则表示不认罪,并称自己是事件受害者。法庭为其案件排期至2027年2月11日正式开审,并预留7天审期。女被告提出由朋友在审讯中协助盘问证人,法官拒绝;她另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离港返回内地居住,法官在考虑案件情况后亦未予批准。
这宗交织个人纠葛与法律争议的案件,既关乎当事人的人生走向,也折射香港社会的一些现实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跨境往来更频繁,如何完善长者权益保障、并在需求上升下更有效调配司法资源,将成为社会治理需要面对的课题。案件后续发展,也将继续考验法治精神与社会理性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