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高林在2009年1月拿到广东职业病防治院的诊断书,确认自己得了壹期矽肺。靠着这一纸诊断,他硬生生跑完了工伤索赔的全部流程:从申请鉴定到劳动仲裁,再到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直到2012年11月,他才从公司手里拿到了30万出头的赔偿款,其中法院判给了他1万元精神抚慰金,这在广东工伤赔偿史上还是头一回。 刚拿到钱没半年,熊高林就发现自己呼吸越来越困难。医院复查显示他的矽肺已经变成了二期,伤残等级也从七级升到了四级。为了要钱,他又走了一遍之前的老路:诊断、认定、评级、仲裁、诉讼……2014年仲裁庭判公司再赔25万多,双方都不服上诉。 一审判决公司赔偿11万多元,二审法官改了主意,又多判了424667.85元,这里面包括了伤残补助金的差额、安家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还有精神抚慰金。 公司那边一开始提出异议,说这是“重复诉讼”。汕尾中院给了个说法:因为病情加重了,伤残等级变了,不管是工伤待遇还是民事赔偿肯定都会跟着增加。上诉人要求增加的那部分钱,不算重复要。这个判决给所有尘肺病人吃了个定心丸:只要病情恶化了,就能就新长出来的差价再打官司。 熊高林在二审时想要10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最后看在案子的实际情况上,只给了25000元。虽然钱比他想要的少点,但法官还是写上了“支持精神抚慰金的主张”,这意味着以后类似的官司里,精神损害赔偿也能成为常规项目。 代理律师说尘肺病治不好只会越来越重,所以受害者的权利救济得是终身制的。香港那边早就实行这种制度了,患者病情每升级一次就能申请补差额。这次官司赢了,算是把“持续性侵权损害”这个概念写进了司法实践里:只要病情还在恶化,熊高林就能一直要求补差额,直到老死。 律师给大家提了个醒:得了尘肺第一时间要去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确诊;平时诊断书、病历、工伤认定书这些材料都要收好原件;别害怕什么“一次性赔偿”,病情一旦变化就是新情况了,还能再打官司要钱。熊高林这两次马拉松式的诉讼证明:法律没放弃任何人,只要病情或等级变了就有权要钱——这既是他的胜利,也是整个弱势群体的一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