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就是要办实事,闽侯检察院这次跨域联动解决了一件老大难问题。先来说说这个伤害案,2021年徐某因为工程款的事被林某打伤了右眼,鉴定出来是轻伤二级,法院判了林某十一个月刑期,还得赔9.8万元。可徐某心里不服气啊,右眼几乎失明了怎么只算是轻伤?他申请重伤鉴定也不被采纳,三级伤残也没拿到赔偿金。这两年他不停地信访,家里人都很无助,主要劳动力没了,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到了2023年,徐某只好带着材料去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求助。检察官接手后没含糊,专门跑了好几次福州市检察院的技术部门、眼科医院和公安鉴定机构去咨询专家。经过反复论证发现,原来的鉴定程序和结论都挺严谨的,法院判决也没毛病。不过法律条款适用了并不代表事情就完了。调查发现徐某从小左眼就失明了,以前全靠他干活养家,现在右眼受伤后全家只能靠老婆和老妈做手工每天挣个二三十块钱维持生计。 这种案子要是光说个“结论没错”就不管了,那是没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的。积案拖了三年,一直没个说法,很可能会变成长期信访问题,影响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怎么破这个局?办法还是有的。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闽侯县检察院搞了一个“跨域协同+纵向联动”的立体帮扶机制。一方面他们去江西实地调查了徐某的情况,确认他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最后联合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给了他12万元的救助金。另一方面还协调了当地的村镇、民政、残联等部门给他办低保和残疾人补助,把社会保障网织得更密了。最高检领导还亲自去接访听诉求、做疏导工作。在听证会上徐某当场把申诉撤了还给检察院送了锦旗表示感谢。 这个案子其实就是闽侯县检察院深化“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这几年他们通过跨域协同机制处理了不少像异地托管救助金这种急难愁盼的事儿。检察机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当成目标来推动工作打破地域和层级的界限把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连起来让工作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司法不仅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防线更是托举民生福祉的温暖力量。从专业求证到千里探访从司法救助到政策联动检察机关用“如我在诉”的情怀去思考问题用“应救尽救”的担当精神去办事让法律条文在现实中显出人性的光辉。当法理和情理交融程序和实效并重司法为民的答卷才能真正写进老百姓心里照亮更多需要守护的角落也映照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