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网络流量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网民为博取关注而不惜突破法律底线。
近日发生在江苏宿迁泗洪县的一起案件再次提醒公众,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都不能因为追求"眼球效应"而获得豁免。
据泗洪县公安局介绍,1月6日上午,该县界集派出所民警接到网友举报,称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内容为点燃人民币后用其点烟。
民警罗文泽、郝旭华通过平台账号信息快速锁定视频发布者吕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吕某为了吸引网络关注、增加粉丝数量,刻意策划并录制了这一"烧钱点烟"的视频。
该男子坦言,他原本认为仅烧毁10元人民币属于小事,未曾想到这一行为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泗洪县公安部门依法对吕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作出警告处罚决定,同时处以500元罚款。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网络生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网民为了获得流量和关注,采取极端、违法的方式制造话题,不仅触犯法律,还可能对社会风尚造成不良示范。
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其完整性和尊严受法律保护。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更是对国家象征的不尊重。
值得肯定的是,广大网友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度警觉,及时举报为执法部门提供了线索。
这充分体现了网络社会的自我纠正能力。
同时,吕某对自身错误的认识也表明,通过执法部门的教育引导,大多数违法人员是可以改正的。
目前,吕某已主动删除相关视频,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参与网络活动。
流量不是法外之地,猎奇更不能以破坏公共规则为代价。
点燃的不只是纸币,更可能点燃对法律底线的轻视与对社会风气的伤害。
让“守法”成为最基本的网络素养,让“文明”成为最普遍的表达习惯,才能让互联网平台真正成为传播正能量、凝聚共识、服务社会的清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