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去年办理19.7万件案件,64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彰显办案质效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作工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数据显示,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高质量办案为重点,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权益、推进法治建设各上持续发力。 从案件办理规模看,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9.7万件,体现出检察机关法治运行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其中,64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库,办案质效指标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反映出专业能力和办案质量的稳步提升。 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上,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760人、起诉95851人,同比分别下降4.4%和6.3%。这个变化并不意味着力度减弱,而是打击治理持续推进背景下,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效果的体现。在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上,全省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39人,其中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办理的周健等39人涉黑案件获评最高检优秀庭审案例,显示出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的态度。此外,1件涉政案件被国务院有关机制办评为十大典型案例,表明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政治安全上的履职成效。 惩治腐败上,江苏检察机关与监委工作衔接配合,依法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584件,起诉金融、医药、高校等重点领域腐败犯罪362人。全省起诉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等犯罪229人,同比上升13.9%,反映出对行贿行为“零容忍”、持续治理利益输送链条工作导向。 完善制度、提升治理效能上,江苏检察机关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8.9%的犯罪嫌疑人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到98.7%,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19.2个百分点,更提升了诉讼效率,也有助于矛盾化解。针对建筑工程领域“劳务碰瓷”问题,检察机关向省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规范建筑用工管理,该建议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体现出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为。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江苏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42人,起诉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犯罪1104人。同时,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监督立案、撤案127件,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3.3亿余元,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保护人民群众权益上,江苏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常见多发犯罪,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9万余人。围绕中央交办的涉缅北“7·17”和妙瓦底跨境电诈专案,组织90余家检察院抽调力量集中攻坚,已批捕2877人、起诉3281人,持续加大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公益诉讼上,全省检察机关立案45件,推动省有关部门深化药品经营“清源”行动,查处违法案件853件;开展“检护医保”专项监督,依法起诉医保诈骗犯罪115人。 保护未成年人上,江苏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4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223人,实现5年来首次“双下降”。围绕罪错未成年人矫治帮教,全省率先出台社会观护工作指引,建成观护基地177家,依法矫治帮教罪错未成年人1689人,再犯率为1.52%,其中30人考入大学,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 维护劳动者权益上,江苏检察机关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3282件,追索欠薪7700余万元。针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领域案件93件。同时,办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300余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这份江苏检察工作报告显示出一年来的履职重点与治理成效,也折射出法律监督理念和方式的持续推进。从典型案例的积累到社会治理的精准介入,从严惩传统犯罪到回应新型权益问题,检察机关正推动法治建设更注重源头预防和系统治理。报告所反映的做法与经验,为法治江苏建设提供了支撑,也为对应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