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东西给老人的时候更得小心一点用专业服务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在产品多样、渠道纷繁的金融市场里,怎么守住老年人的钱包,让他们不被骗,这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的大难题。最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判决就给这种情况指了条明路。这个案子里的原告全某,是个六十多岁的退休职工。事情是这样的,有个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上门推销,说了很多好听的话,说这款产品跟银行存钱差不多,利息还能达到5.9%,每年保底3%。全某听了信以为真,以为这就是一个随时能拿出来用的活期存款。他一次性就给了业务员34.6万元首期保费。结果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其实他买的是一个需要连缴五年、总额要182万元的长期年金保险。合同规定,必须交满五年才能领钱。这让全某很头疼,因为他原本只想存点养老钱,哪知道一下子就有这么大的负担。后来全某想取钱急用的时候才发现合同这么复杂,跟业务员说的完全不一样。他找保险公司退钱没成功,只好跑到西城区人民法院打官司。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仔细审了这个案子。法官认为关键点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有没有把合同里的关键信息告诉全某。按照法律规定,业务员得把缴费方式、退保损失、收益不确定这些影响决定的大事都讲清楚。可在这个案子里,业务员把流动性很差、风险很大的年金保险说成是跟银行储蓄一样灵活安全的产品。他故意不提要交这么多年那么多钱这个最重要的条件。再加上全某年纪大了理解能力有限,保险公司也没采取像签字确认或者面对面录像这种更让人放心的方式来确保他真的明白。法官还看了全某的经济状况觉得不太合适。一个普通的退休工人要花182万元买年金保险肯定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和养老需求。业务员明知道这个情况还拼命推销也太不负责任了。所以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在卖这个产品的时候有问题,让全某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损害了他的权益。保险公司要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最后法院判决支持全某的请求:撤销合同并退还那笔34.6万元的钱。西城区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不光是保护了一位老人的财产安全还向整个金融市场发出了信号:大家必须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心上别搞虚假宣传。特别是卖东西给老人的时候更得小心一点用专业服务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