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工程合同无效后,结算与支付如何“落地” 在建设工程领域,因未依法招投标、主体资质存在瑕疵、违法分包转包等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并不少见。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工程价值“归零”。尤其在工程已部分完工甚至通过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已实际取得工程成果,承包人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实践中,双方常在工程推进或验收后,为解决拖欠、明确结算、约定还款计划而另行签署工程款支付协议。此类协议是否会因原施工合同无效而被一并否定,直接关系到工程款清偿、企业资金周转以及交易安全。
从“一纸合同”到“一砖一瓦”,最高法此次判决表明了对实质公平的重视。在鼓励交易与规范市场之间,司法通过更精准地区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边界,为经济活动有序运行提供了更清晰的规则支撑。这既回应了市场主体对确定性的需求,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裁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