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提示函

3月9日,青海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搞了个提示函,给全省用人单位发出去。目的就是让大家把劳动用工管理给规范好,该干啥干啥,千万别出乱子。特别是安全生产这块,得死死守住规章制度,不能含糊。这也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好让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才能顺利发展。 提示函还说了不少具体事儿。比如单位不能拿结婚、生娃、性别这些当理由来限制别人就业。谁要是招16岁以下的孩子当工人那肯定不行。更不能扣押身份证或者向员工要钱。对于那些多平台就业的人,平台也得给足保障,别设置那些不合理的规矩。 签合同这块也有讲究。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了人家就得在30天内签合同。哪怕不完全是劳动关系那种情况,只要单位管着人干活了,也得赶紧订协议把权利义务说好。工资发得准不准也是大事儿,单位得按合同和国家规定按月给钱,绝不能拖欠克扣。 最低工资肯定得落实到位。工资怎么定、涨多少都要科学合理。工作量安排得适量点,确实需要加班的话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加班工资一分不能少。休息日和节假日更得按规矩支付更高的报酬。 社保这块也得跟上脚步。不管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都要给人家办社保登记或者买商业保险。平台企业多买点意外责任险之类的商业险能提高保障水平。 最后还得强调集体协商制度。有啥问题坐下来商量着解决。调整岗位或者解除合同这种事儿也得先跟职工沟通商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