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发生在1999年12月,江苏的一个冬天。杨永路过湖边,见好多人围在那儿指指点点。他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有个小女孩掉进水里了,肇事司机跑了,周围的人光看着不动手,冷得不行也没人敢跳下去。杨永平时就爱帮忙,一看这情况也没多想,直接跳进湖里把孩子给捞了上来。 把孩子救上来后,大家伙儿赶紧把人送医院去了。杨永因为长时间泡在冷水里,冻得直哆嗦也没人搭理他。他回家歇了几天,这事就算过去了。后来小女孩在医院里恢复得挺好,回家跟她爸说了这事。她爸妈特意带着5000元钱来找杨永表示感谢。 可杨永这人特别实在,他觉得救人是顺手的事儿,根本没想过要什么回报。要是对方道声谢就挺知足了。本来这故事到这儿应该是个大团圆结局,没想到后来他开始腰疼得厉害。去医院一查是“痹症”,医生说是因为那次在冰水里救人落下的病根。 这病治起来挺费钱的,他家里条件也不好。实在没办法了,杨永想去找肇事司机要钱看病。可等他去了以后才知道,人家早就跟小女孩家把账结了拿了一大笔钱。那家人现在一点都不想管他,态度还特别冷淡。 杨永实在气不过,决定把这家人和司机一起告上法庭。最终他拿到了小女孩家赔的2593.86元和司机赔的3890.78元。为了这俩数儿他没少打官司花冤枉钱,周围的人也不怎么信他了,反而觉得他是在讹钱。 想当初大家都骂路人不救人才是冷漠的罪过,现在好人遇到了难处去索赔反倒成了坏人?这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以后谁还敢随便做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