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市新洲区房屋安全鉴定所给詹先生夫妇住了20多年的老房子做了个鉴定,发现地基下沉、墙都裂开了,还结构受损,判定成D级危房,要拆了重盖。按照规定,只要不扩建也不算违规,詹先生于是在2014年开始往社区和街道办事处申请改建。到了2017年,他终于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就意味着手续合法了。詹先生本以为这下总算可以安心盖新房了,没想到从2018年动工以来,施工队因为周围邻居老是投诉而停工了好几次。詹先生手上有邾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出具的证明函,说明他的建设行为符合原先的许可证要求,但这依然没能平息大家的怨气。大家都在说盖房子会影响到邻居的权益。 邾城街道办事处最近跟媒体透露,这事儿主要就是因为邻里之间的矛盾一直没解决好。而且他们还指出,詹先生手里那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早就过期了,现在还在盖就是违法的,必须马上停下来。许可证过期成了现在最大的麻烦。按照规定,这个证一般是有时限的,过期就得去重新办或者延期。詹先生自己也说之前没太在意这张证的期限问题。现在想接着盖,除了要重新去跑手续、办延期或者续办之外,街道办还非要他先去跟邻居商量好才行。 这让詹先生一家挺为难:一边是现在租的房子也破破烂烂不安全;另一边是就算要去协调邻居也得看人家脸色。他虽然愿意配合调解、接受邻居的要求,但到底什么是“合情合理”的范围很难界定。这事儿也反映出基层治理上有几个值得琢磨的地方:首先是审核个人建房的过程中有没有提前跟邻居打好招呼、做过矛盾调解;其次是对于这种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按时完工的民生项目尤其是危房改造有没有更灵活点的处理办法;最后就是在个人权益跟邻居权益打架的时候,基层政府该怎么公平裁决又不破坏社区和谐。 这种情况在城镇老旧小区或者城中村可不少见。要想把这种事儿处理好光靠“叫停”或者程序性的回复肯定不行,得把服务做得更细致、更人性化。最关键的是得建立起一套大家都能坐下来谈的机制。安居才能乐业啊!詹先生一家人等了八年才等来的新房子希望这事儿赶紧有个着落。 解决这个难题还得靠街道社区多上心搭台子把问题说开去问清楚到底是为了什么闹矛盾;职能部门也得看看流程有没有毛病能不能对特殊情况更灵活点处理;最终的目标就是把公共利益、邻居的权利和个人的正当需求都平衡好别让老百姓的合法需求因为扯皮耽误太久这才是真正的民生工程也是治理课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