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涉企行政监督 去年办理案件4500余件优化营商环境

问题:部分涉企行政执法司法行为仍不够规范,已成为影响企业预期和市场信心的重要因素。一些地方行政处罚、行政执行等环节存在执法随意、程序不严、尺度不一等情况,个别案件还出现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苗头;对企业财产采取“查扣冻”措施不够审慎,易引发企业资金链紧张;失信惩戒适用不当、信息删除不及时等问题,可能损害企业信用评价,进而影响融资、招投标和正常经营。同时,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也需要依法予以纠正和修复。 原因:涉企执法司法问题的出现,既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也反映出治理能力和监督方式仍有短板。一上,少数地方存以罚增收、以案牟利等错误倾向,导致执法偏离依法行政要求;跨区域执法边界不清、协作机制不健全,也增加了“异地执法”风险。另一上,行政机关采取财产性强制措施时,对风险评估和比例原则把握不足,容易出现“一冻了之”“一扣了之”的简单处置。再者,信用惩戒涉及多部门联动,信息归集、共享和修复机制衔接不畅,容易造成惩戒失当、修复不顺、纠错不及时。加之执法司法事项点多线长、证据链条复杂,对监督力量的专业化、信息化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涉企行政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仅直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也会削弱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企业而言,财产权、经营权受影响会增加合规成本和经营不确定性,进而干扰项目推进、人员稳定和供应链合作;对市场而言,执法尺度不一可能扭曲竞争秩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对治理而言,若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治,将削弱依法行政权威,影响社会对法治环境的信任。尤其在经济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推进过程中,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更为关键,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直接关系市场主体活力。 对策:围绕上述问题,检察机关以专项行动和专项监督为抓手,兼顾靶向纠治与系统治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介绍,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参与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最高检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持续依法加大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全年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监督重点上,检察机关聚焦“四乱”、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不当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以及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强调精准监督、依法纠治,并推动从个案纠错向类案治理延伸。 在办理机制上,严格落实督办案件指导责任,对2件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开展实地督办,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强化案件线索核查,指导各地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核查任务,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治理工具上,围绕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查封等重点领域,检察机关推广部分地方探索形成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解决因信用惩戒适用不当、失信信息删除不及时等导致的企业信用受损和经营困难等问题。并结合各地实际,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执行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色“小专项”,以更贴近基层实际的方式疏通堵点、化解难点,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前景:从趋势看,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将更强调“依法、审慎、透明、可救济”,监督工作也将向精细化、数字化、协同化深化。一上,随着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将深入压缩空间,推动形成“发现—纠治—整改—评估”的闭环治理;另一方面,信用惩戒、财产性强制措施等领域的制度完善与技术赋能,有望推动监督由事后纠偏向事前预警延伸。可以预期,随着检察机关类案分析、数据模型应用、跨部门协同诸上持续发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将更具确定性,市场预期也将更加稳定。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更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随着监督工作深入深化并持续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司法的规范化水平有望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将更可感可及,也将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