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民事纠纷,却触及就业公平的“灰色地带”,也引发了司法裁判在价值取向上的讨论。徐某之子毕业后长期未能获得正式编制岗位——经朋友董某介绍——通过多层中间人向某单位工作人员支付6.5万元“入职费用”。承诺未兑现后,徐某将董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款项。案件审理中,法院对行为性质作出了明确判断。一审法院曾支持原告诉求,但二审法院改判。四平中院民事审判庭在判决书中指出,本案关键在于是否构成“不法原因给付”。依据《民法典》第八条关于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规定,以及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对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否定性评价,法院认定该请托从一开始即具有违法性。 法律界人士认为,“花钱买岗”背后有多重因素: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制度漏洞和操作空间,求职者及家长对编制岗位的过度追捧也推高了不正常需求。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公务员考试平均竞争比达57:1,部分热门岗位甚至出现“万里挑一”,激烈竞争在客观上为违规操作提供了滋生土壤。 本案的影响不止于个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专家指出,在此类案件中坚持“违法给付不保护”,相当于通过裁判规则明确边界:既不为不当交易提供救济,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此外,制度层面的治理也在推进。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更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公开招聘监督机制。 面对就业市场中的不正之风,有关部门正推动多维度治理。除司法途径外,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对事业单位招录的监督,仅2023年上半年就查处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案件47起。用人单位也在逐步完善“阳光招聘”做法,通过全程录像、引入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减少暗箱操作空间。
岗位不是商品,公平不能标价;此案提醒公众:想用金钱“走捷径”,不仅可能落空,还可能在法律评价中处于不利位置。尊重规则、凭能力竞争、依规求职,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开、公平、有序就业环境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