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更合镇山林火情迅速处置未致伤亡 两名违规用火人员被依法拘留

1月15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石村委会上新村凤坑地区发生森林火情。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护林员及时发现并上报火情。

接报后,更合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集镇消防队、镇打早打小突击队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通过科学有效的处置,明火被及时扑灭,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火情发生的原因在于人为违规用火。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苏某某、李某某无视森林防火禁火令的相关规定,擅自进入山林区域,在防火特别防护期内违规使用明火,引燃周边枯草,最终导致火情发生。

公安机关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已依法对两名涉事人员予以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佛山市正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

据了解,佛山五区已连续多日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气象部门预报天气持续干燥,降水明显偏少。

加之冬季林下枯枝落叶大量堆积,可燃物载量高,在风力作用下极易引燃,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

这次火情的发生再次警示全社会,森林防火工作容不得丝毫懈怠。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宝贵的森林资源,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全社会要深入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市民群众在进入林区时,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不在林区吸烟、野炊或进行其他用火活动。

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全国统一的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为专业救援力量争取宝贵的处置时间。

此外,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巡护力度,做好火源管理,提前部署应急救援资源,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

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形成全民参与、齐心协力的森林防火格局。

此次火情的及时处置展现了基层应急体系的效能,但也再次敲响了森林防火的警钟。

在气候变化加剧的背景下,森林防火工作面临更大挑战。

这要求我们既要完善"人防+技防"的防控体系,更要通过法治教育和案例警示,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

只有全社会共同筑牢防火屏障,才能守护好宝贵的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