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组织辖区30余名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县城妙高山麓南侧的生态司法修复造林碳汇实践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这一创新举措将司法矫正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为推动环境犯罪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新路径。
当前,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呈现多发态势,传统的刑事处罚虽能起到惩戒作用,但难以直接修复受损生态。
如何让违法者真正认识到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并主动参与生态修复,成为司法机关面临的现实课题。
遂昌县此次活动正是针对这一问题的积极探索,通过让曾经的生态破坏者亲手种下新绿,在劳动实践中完成思想转变。
活动选址的生态司法修复造林碳汇实践基地占地1.6万平方米,其创新之处在于将生态司法修复与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深度融合。
该基地按照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造林碳汇项目标准进行科学规划,不仅能够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系统,还可将修复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碳汇资产进行交易,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这种生态司法加碳汇交易的综合治理模式,为服务国家双碳目标提供了司法保障的新思路。
在植树现场,林业技术人员详细讲解了植树要领和注意事项。
社区矫正人员在专业指导下分工协作,挥锹铲土、扶正树苗、围堰浇水,将100余株树苗栽入土地。
这些曾因破坏生态环境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通过亲手参与生态修复,切身体会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违法行为的代价。
遂昌县人民法院专委杨全保在活动后进行了现场帮扶教育。
他指出,组织涉环境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补植复绿活动,能够使其在公益劳动中深刻认识违法成本,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这种寓教于行的矫正方式,比单纯的说教更具感染力和教育效果。
据了解,这是遂昌县首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此类义务植树活动。
相关部门表示,将把这一做法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丰富公益活动形式,拓展矫正教育载体,帮助矫正对象尽早顺利回归社会。
同时,还将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成效跟踪机制,让参与者持续关注所植树木的成长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和环保理念。
这一创新实践的意义不仅在于当下的生态修复,更在于通过司法手段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将惩罚性司法措施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生态环境治理既要用法治划清底线,也要以修复回应公共利益。
让曾经的生态破坏行为在制度约束与社会参与中转化为修复行动,既体现司法的价值导向,也折射基层治理的精细化能力。
以一棵树的栽植连接起责任承担、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最终检验的不只是“绿了多少”,更是法治与文明能否在日常实践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