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辽宁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更展示了该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净化节日风气的坚定决心。这些案例涉及多个领域的党员干部,问题性质严重,教训深刻。 从通报案例看,违纪问题显示出明显的共性特征。一是违规接受宴请成为高发问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顾兆文2023年至2025年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席间饮用高档酒水,涉及的费用由对方支付。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周远斌、大连市金普新区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原科长张良等人也存在类似问题。这些宴请看似社交活动,实则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收受礼金问题普遍存在。辽宁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李锦奇在2015年至2022年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锦州凌海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苑金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朝阳县中心医院原院长王宪琪违规收受礼金。这些干部利用职权便利,以各种名义接受下属和服务对象的馈赠,逐步突破廉洁底线。 三是隐性福利问题值得警惕。李锦奇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供其个人使用,沈阳锦泓企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筹备组组长戴友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免费宴请服务和房屋装修服务,盘锦市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原后勤主任从晨光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这些隐性福利往往隐蔽性强,但同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四是旅游活动安排成为新的腐蚀手段。苑金红、王宪琪等人接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这种变相的公款旅游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从问题根源看,这些违纪行为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不足,权力观、利益观扭曲。一些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逐步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将职权视为获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同时,这也暴露出某些地方和部门在作风建设上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制约机制还需健全。 从处理结果看,辽宁省纪委监委坚持严肃问责,对违纪干部采取了坚决措施。顾兆文、李锦奇等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充分表明,无论职位多高、资历多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都将面临严肃处理,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纪律之上。 这些典型案例的通报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一上,向全社会表明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态度,表明纠治"四风"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路上。另一上,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当前,正值春节前夕,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期。各地各部门应以这些典型案例为镜鉴,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年关即是廉关。辽宁此次节前通报既是对违纪者的当头棒喝,更是对全体党员的深刻警醒。当高档酒水变成腐蚀剂、节日礼金沦为围猎工具时,每名干部都需对照典型案例反躬自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才能让清风正气真正成为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