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家暴不该被刻板印象“遮住”,受害者求助往往更难 榆树市人民法院公布的该案显示,齐某与王某相识约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双方矛盾迅速升级。齐某称其遭遇持续性言语侮辱、肢体殴打和威胁,因恐惧一度长期不敢回家。2026年1月,齐某报警,并保存伤情照片、报警回执、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随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返还部分彩礼。诉讼过程中,王某出境在外,初期拒绝沟通调解。法院通过线上方式多次联系并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办理离婚,王某返还部分彩礼。 这起案件引发关注,并非因为当事人外貌或体格带来的“反差”,而在于它再次提示:家庭暴力不以性别、体格或职业为边界。现实中,一些男性受害者受“要面子”“不该示弱”等观念影响,更倾向沉默忍耐,导致伤害持续发生,也错过取证和维权的最佳时机。 原因:闪婚了解不足叠加彩礼压力,矛盾更易走向失控 从披露信息看,双方相识时间较短便进入婚姻,彼此性格、处事方式和家庭期待尚未充分磨合,一旦发生摩擦,容易在情绪推动下升级为对抗。同时,齐某为结婚举债支付彩礼,经济压力可能继续加剧家庭紧张;婚姻破裂后,彩礼返还、债务分担等问题也容易叠加为新的争议,推高对立情绪。 更需要警惕的是,家暴往往伴随控制与恐吓。即使受害者体格占优,也可能因心理威慑、外界评价压力或担心报复而不敢反抗或求助。这类“看不见的暴力”更隐蔽、更持久,更需要外部支持及时介入。 影响:不仅伤害个人安全,也削弱家庭功能与社会信任 家庭暴力直接威胁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破坏家庭基本功能,并可能外溢为公共安全风险和社会治理成本。对受害者而言,长期恐惧与羞耻感会降低求助意愿,导致证据固定和保护救济被延误;对社会而言,若将家暴简单视作“家务事”,或用性别标签框定受害者形象,容易让隐性受害群体被忽视,削弱法律震慑和公共服务的覆盖效果。 对策:坚持“零容忍”,补齐取证救济与综合支持 其一,受害者应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及时报警求助,并尽可能固定证据,包括伤情照片、就医记录、报警回执、现场视频音频、证人证言、威胁信息等。必要时可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禁止接触、责令迁出等措施降低再次伤害风险。 其二,司法及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跨地域、线上诉讼与调解机制,提升对出境在外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和实质约束,避免案件久拖、权益落空。本案中法院多次线上沟通释法并促成调解,表明了以法治方式降低对抗成本、推动纠纷解决的实践路径。 其三,治理层面应加强婚恋家庭辅导、心理服务和反家暴宣传,把“家暴不分性别、人人都可求助”纳入普法重点,减少“男性受害者不该喊痛”等偏见。同时,针对高额彩礼带来的债务风险和家庭经济压力,应通过倡导移风易俗、完善婚姻家庭服务等方式前置化解,减少纠纷源头。 前景:以个案促共识,织密可获得的反家暴支持网络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公众对家暴的识别能力、对救济渠道的知晓程度有望提高。下一步,应强化公安处置、医疗救治、社区报告、司法保护、心理干预与社会救助之间的衔接,让受害者不分性别、年龄和处境,都能获得及时、有效、可持续的保护与支持。婚恋观与家庭伦理的重塑,也应回到尊重、平等与安全此底线。
这起看似个案的审判实践,是观察家庭文明建设的一扇窗口;只有用法治纠正“男强女弱”的旧叙事,用治理打破“法不入家门”的观念,公民才能真正享有免于恐惧的婚姻与家庭生活。在推进婚俗改革、完善维权体系的过程中,本案带来的启示不止于一纸调解结果——构建平等、健康的新型家庭关系,需要法律与社会支持共同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