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安局放出消息说,近期北京那边破了一起“网络开盒”的案子。这伙人就是在网上非法获取别人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这些个人信息,然后发出来煽动大家去骚扰或者攻击受害者,让人家现实生活都没法过。 北京公安机关当时在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案子时,发现背后其实藏着一个很大的黑灰产业链。他们顺着线索查下去,把王某康、林某武、王某、刘某彪还有孙某恒这5个人给锁定了。 经过调查取证,公安人员发现这几个人非法获取了大量公民的个人信息,甚至搭建了一个“社工库”网站,把公民信息给别人用了1000多次。其中还把一些社会热点案件的当事人也给“开盒”了,导致网站被访问了30多万人次。 北京公安把这5个人都抓了。3月20日的时候法院出了一审判决,给林某武、刘某彪、王某、孙某恒这些人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还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把王某康也给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后判刑的情况是有期徒刑7年到1年6个月不等,还罚了他们7万元到1.5万元的罚金。 网警在这儿提醒大伙儿,我国的《民法典》里头写得很清楚,不能以偷看、偷窥或者公开的方式去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如果有人在网上这么做了,受害人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还要赔钱。 要是“开盒”行为还连累到了名誉权或者肖像权什么的,那也是要负责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有人在网上偷看偷听或者传播别人的隐私,可能要拘留5天或者罚款1000元;情况严重一点的要拘留5到10天,还能再罚1000元。 《网络安全法》也说了不能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更不能卖或者给别人用。《刑法》里面更狠一点,卖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了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还要交钱;特别严重的得判3年到7年有期徒刑。 如果“开盒”行为还伴随着侮辱或者诽谤什么的行为,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里说了,组织那种“人肉搜索”的行为,如果符合刑法里的规定就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来定罪。 最后告诉大家怎么防止自己被“开盒”:在网上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别随便把敏感的东西透露出去;尊重别人的隐私权,别去参与或者传播别人的个人信息;要是发现有人在搞这种事赶紧报警,维护自己和别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