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事儿,说咱们别光听业务员买的时候说得多好,真出事了可能就不一样了

最近新京报发了篇文章,讲保险理赔的事儿,说咱们别光听业务员买的时候说得多好,真出事了可能就不一样了。 比如张敏吧,她去医院补牙,治疗完了按要求把资料交上去了,结果被拒赔了。保险公司说她去的那个口腔门诊部没定级,必须得去医院的总院才能赔。再看吴桐,她得了个右锁骨下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本来买了重疾险呢,结果保险公司说这个病不属于重大疾病,只给了很少一点钱。还有张伟呢,他遇到了另一种情况:保险公司说他以前得过病,这次的病和以前有关系,就不赔了。 虽说现在大多数买保险的人都能顺利拿到赔款,但像这些倒霉的例子还是会偶尔发生。这些人被藏在保险公司宣传的97%的理赔率背后,让本来就遭受打击的家庭雪上加霜。 其实这些事儿都指向一个问题:消费者理解条款太难了,解释权基本上都在保险公司手里。不过客观来说,按规矩办事拒赔或者少赔也没问题,毕竟公司主要还是为了赚钱嘛。但问题是保险不光是个生意,它还得像社会保障一样帮人分担风险呢。消费者信任它才会掏钱买的。 如果保险公司太抠门导致大家不信任了,哪怕产品设计再复杂、保障范围再大也没人买账啊。因为买保险就是今天交钱以后才受益的事儿。各国都有监管机构管着这个行业,目的就是不让保险公司欺负人。 现在的保险条款越来越难懂了,有的甚至成了天书。这背后肯定是为了多赚钱。还有就是卖保险的人太多了竞争激烈,为了多拿提成把人忽悠瘸了,理赔时就容易扯皮。 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啊,得先给消费者的保护再多点。比如让第三方专家帮忙评评理;把条款写得再清楚点;咨询和投诉的渠道也得更畅通。不过光靠这些还不够,行业内部也得改改。比如产品别那么复杂;别再依赖那些爱忽悠的代理人了;监管也要跟上。 要是法律再完善点比如统一重症的定义;还有像集体诉讼或者惩罚性赔偿这些机制也能有;这样的话要是打官司太费钱或者麻烦了;保险公司可能就会更快给你赔钱了。 总之啊;只有把赚钱和帮人分担风险这两件事摆平了;做到合理、透明、及时地给客户赔款;大家才会相信保险能兑现承诺;这行业才能有持续发展的动力呢。